近日,港澳辦及中聯辦發稿,譴責主持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選舉的公民黨議員郭榮鏗和某些反對派議員,質疑有違宣誓誓言,可能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民主黨和公民黨受到批評,當然發炮還擊,並認為港澳辦及中聯辦干涉「一國兩制」之下香港的內務,認為是違反《基本法》。其中,公民黨更認為,泛民一直力阻「國歌法」和「23條」,就算是履行職務了。
難道,港澳辦對香港事務提出一些建議及批評,就已違反了《基本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港澳辦有以下的職能:
1. 貫徹執行「一國兩制」方針和中央對香港、澳門的政策規定,執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2. 了解香港、澳門的有關情況,提出政策建議。
3. 負責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有關工作聯繫。
4. 承辦國務院交辦的與香港、澳門有關的法律事宜,就基本法實施涉及的相關法律問題研究提出意見。
港澳辦及中聯辦認為個別議員因自己不肯履行職務及阻撓其他人執行職務,可能已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只是提供意見,正暗合第2點:「了解香港、澳門的有關情況,提出政策建議」。
此外,泛民身為立法會議員,卻阻撓「23條」和「國歌法」的立法工作,無視「一國兩制」之根本,又有人在內務委員會會議「拉布」,以「鑽空子」的方式阻撓政府工作,這行為還算不算是「擁護《基本法》」呢?如果這樣說,港澳辦提出的質疑,亦與第4點有關,即:「承辦國務院交辦的與香港、澳門有關的法律事宜,就基本法實施涉及的相關法律問題研究提出意見。」
最重要是,港澳辦的職能不只是提供意見,還有第1點:「貫徹執行『一國兩制』方針和中央對香港、澳門的政策規定,執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既然港澳辦要貫徹執行「一國兩制」方針及相關政策規定,關乎本港的事務又豈會不相干?
簡單來說,港澳辦及中聯辦只是履行國家的職責,為本港事務闡明中央立場和提供一些意見,又不是代為執法,到底又有什麼問題呢?
反之,泛民議員一直以不同方式阻撓港府施政,特別是使關乎「一國兩制」的法例無法落實,還算是擁護《基本法》及「一國兩制」嗎?多次「拉布」和怠工算是「已履行職責」?難道肯定沒有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泛民也心知肚明,因此,泛民除了裝胸作勢此外,民主黨還補充了一句:「內務委員會已停止接收議員的動議,估計將可選主席。」這一句實如「神來之筆」。
泛民是否怯了?講到底,還是自己的「飯碗」最重要。
文 : 寒柏
從事金融業,自由撰稿,醉心武俠小說創作;近期發表《汴京遊俠傳》、《獵頭交易》、《清明上河記》和《天人》等小說。著作還包括《金庸雅集:武學篇》和《金庸雅集:愛情、影視篇》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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