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佔中」發起人之一的戴耀廷,早前因涉非法纏擾罪而判囚,民間已有聲音要求戴執教的香港大學革除他的教席,而據報道,香港大學領導層轄下的委員會近日正審視戴耀廷的去留,解僱戴耀廷的理據已充分,戴耀廷作為法律學院副教授,卻帶頭違法,向學生貫輸不正確的「違法達義」理念,與守法精神背道而馳,戴耀廷還身先士卒,以「身教」來教壞學生,傷風敗德,敗壞了香港大學百年老店的金漆招牌,也令法律學院蒙蔽。
戴耀廷不務正業,未有向學生傳遞正面的守法價值觀和法理精神,卻肆無忌憚鼓吹「公民抗命」抗爭,在最高學府散播邪惡的種子,他所主張的「違法達義」,造成破窗效應,在是次修例風波已見到魔力,可見戴耀廷是摧毀香港法治的始作俑者。
作為大學教師,卻滿口歪理,口出惡言,慫恿他人犯法,高舉違法的旗幟,實情卻是糖衣毒藥陷阱,荼毒青少年學生,居心叵測,師德缺位,枉為人師,已失去繼續擔任人師的資格。此外,戴耀廷又到境外播「獨」,令人側目。這些是學術嗎?這些是法律概念嗎?如果不是,那麼戴耀廷哪有顏面或資格留在大學任職?對大學而言,涉刑事犯罪紀錄的教職員無疑是負資產,如果勉強留下,難道要開班教授學生作奸犯科之道嗎?
除了鼓吹「顏色革命」外,戴耀廷另一「傑作」,就是干預多次選舉,他的「雷雨風雲」更為人詬病,戴耀廷分別提倡「雷動計劃」、「風雲計劃」(另有澳門版本),試圖干預候選人出選和不出選的決定、以及選民的投票意向和抉擇,直接操控選舉,干預香港的健康選舉環境,或已涉選舉舞弊行為,或已牴觸《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戴耀廷的所作所為,完全與教師行為脫軌,非但未有以身作則,更是挑釁法律的權威,貶低法律的重要性,自己教法律,卻不懂尊重和遵守法律,言行不一,講一套做一套,是什麼的道理?是哪門派的法律理論?戴耀廷的劣行已令自己曾陷牢獄之災,犯法就是犯法,沒有辯解的理由,即使教席是終身制,但戴耀廷的言行已到了大眾可接受的臨界點,如果再讓這類人當大學學者,又不知道又有多少學生被洗腦。
鐵飯碗的教席是要保護守法的教師,對犯下刑事罪的教師,又憑什麼可繼續安坐教席?更何況,戴耀廷所任教的學科是法律,更要求較高的道德水平,或至少有正面的價值觀,叫人「違法達義」,真叫人摸不著頭腦。香港大學須清理門戶,保護學生免被荼毒,革除並追究戴耀廷符合公眾和學生利益,教育界須及時把害群之馬揪出,否則學校將會賠上校譽和名聲,更嚴重的將是押下學生的前途,大學管理層需要承擔一切責任。
文 : 朱家健
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特邀會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理事、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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