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信大家也曾聽聞預製菜,意指食物以加工形式烹煮成半熟或全熟,在以獨立包裝形式出售和運到食肆,這些食肆只需加熱再倒出來,便能奉客,黑心食店把預製菜當成是新鮮食材售賣,蒙騙食客,毛利潤高,其中,不少預製食品被形容為含有過量的防腐劑,長期食用有損健康。更何況,如果吃預製食材,食客大可回家自行「烹煮」,不用到餐廳或透過外賣訂餐享用這等「劣食」,更何況,食肆的存在價值,應該是為食客提供他們喜歡的食物,例如美味的、新鮮的、飽肚的,而不是餐廳只負責加熱或倒在餐盤上的半成品食品,提供低增值服務。

現時,香港的超級市場、肉店等也出售來自內地的優質食材,事實上,每天大量來自內地的肉類、蛋類、蔬果供應到香港,食肆也烹煮供自內地和境外的新鮮或冰鮮食材,而內地食材在來港前已經過層層抽檢和化驗,以確保供港食品可供安全食用。當然,兩地海關每天也從陸路和海路堵截未經許可、未經煮熟的肉類、蛋類和其製品。基本上,香港不少家庭在購買和烹調「住家菜」時,也是採購來自內地的食材和調味料。

對大部分食客而言,點餐點菜的時候,總會期望清潔、衛生、安全進食的食品,除非餐廳在菜牌上另有標明食材來源地,或食材來自被限制進口地區,否則來自何處也不違反現行食品安全相關法律。多年前,曾有食肆被揭發供堂食或婚宴的燒味,是來自內地燒臘工場,食客最顧慮的因素,是燒味加工後長期曝曬在空氣和室溫,或不排除在運輸和交收期間出現交叉感染,怕因而會影響食物安全衛生和口感。
香港是一個彈丸之地,地價較高,工資高企, 要辦理本地食物生產和加工牌照也不是容易,加上香港和深圳、珠海的陸路距離相對較近,甚至較內地穿州過省的食物物流運輸路程更短,食店東主把食品加工程序轉移到內地城市,再從境外購買半成品進香港,只要能通過海關和檢疫,本質上和加工內地凍肉是沒有分別,只要不影響口感和食品安全,其實也不用大驚小怪。當然,有食客會比較所謂「性價比」,只強調食材在內地的零售價或網購價,而忽略了加工、損耗、匯率、工資、租金、燈油火爉等成本和合理利潤等。只要食品經過符合衛生的貯存、冷凍、加熱,不影響食材的質素,預製菠蘿包和蛋糕,與純粹把預製餸菜加熱的飯盒不同,後者具誤導成份,讓食客誤以為食品是在食肆廚房烹調而非「準備」。
「辛苦搵來自在食」,人總希望安逸地享受用餐的佳餚和時間,而不是吃到「速煮」「速食」,餐廳也要明白其定位和作用,要為食材增值;餐廳是一個食客吃飯的地方,食客預期餐廳是由廚師把食品烹煮再奉客,而絕對不是一個只奉上「倒出來」預製菜的門店。
文:朱家健
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會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副秘書長、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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