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屋富戶加租:公平與效率的雙重考驗 文:吳建東

香港特區政府近日宣布對公屋富戶實施租金調整政策,引發社會廣泛關注。這次通過的公屋租金改革新政策,家庭總收入超出入住額兩至三倍的住戶需交2.5倍租金,三至四倍的交3.5倍租金,四至五倍的交4.5倍租金,連續四年入息超額四倍的「富戶」更被納入強制遷出之列。這項政策針對收入超過公屋申請限額五倍以上的租戶,將租金上調至市值水平。這一舉措觸及了香港社會最敏感的神經,有人指公屋富戶的租金還有上調空間,也有人對政策失望,還有人則憂措施嚴苛,既逼公屋戶買樓,又推出公屋家庭成員各自申報有否持住宅物業措施,虛報者5年不得申請公屋,恐破壞家庭關係。在住房問題日益嚴峻的當下,如何平衡公平與效率,成為擺在特區政府面前的一道難題。

香港公屋制度始於1953年,旨在為低收入家庭提供可負擔的住房。經過近70年的發展,公屋已成為香港社會的重要支柱,容納了約三分之一的人口,但隨著時間推移,公屋資源分配失衡的問題日益突出。

根據房屋署數據,目前約有12萬戶公屋租戶的收入超過申請限額,其中2.8萬戶收入更超過限額五倍以上。這些「富戶」長期佔用公屋資源,導致輪候冊上的申請者平均等待時間超過6年。資源錯配不僅影響社會公平,更嚴重制約了公屋體系的運轉效率。

現行租金政策始於1998年,以收入中位數作為定價基準。這一機制在當時具有合理性,但未能預見香港經濟快速發展帶來的收入差距擴大。租金與市場嚴重脫節,導致部分高收入租戶缺乏搬遷動力。有網民發貼指假如住戶月入3萬元,繳交租金、水費及電費後,還剩餘2萬多元可以「隨便使」,形容此種生活可謂相當暢快。其中有網民亦大爆,身邊有親友家住公屋,其中三名家庭成員月入分別為5萬元、3萬元和2萬元,即全家每月收入達10萬元,應已屬公屋富戶,但現時只需交2000多元的租金。但要想想很多人,尤其是單身人士,月入2萬元到3萬元,排不到公屋,但租個劏房也要6000元,所以香港公屋富戶加租,加快公屋流轉有一定的必要性。

對富戶加租直接觸及既得利益群體,必然引發爭議。但從社會公平角度來看,這一政策有助於糾正資源分配失衡。公屋作為公共資源,理應優先照顧最有需要的群體。高收入租戶長期佔用公屋,實質上是對納稅人利益的損害。

不過富戶加貴租 從經濟效率角度看,加租政策可能產生多重效應。一方面,促使部分富戶搬遷,釋放公屋資源,提高輪轉效率;另一方面,可能刺激私人租賃市場需求,帶動相關產業發展。但同時也需警惕租金上調對中產階級的潛在影響。

當然政策實施面臨諸多挑戰。如何準確界定「富戶」,如何制定合理的租金調整幅度,如何避免「誤傷」中低收入群體,都需要精細化的政策設計。同時,還需配套措施支持受影響家庭平穩過渡。

從未來香港住房政策的系統性改革來看, 公屋制度改革需要系統性思維。單純依靠租金調整難以根治問題,必須配合土地供應、房屋建設、社區規劃等多方面措施。特區政府應加快開發新界土地,增加公屋供應,從根本上緩解住房壓力。同時要 建立更科學的資源分配機制,可考慮引入資產審查、定期覆核等制度,確保公屋資源流向最需要的群體。另外應完善退出機制,為有能力購置私人物業的租戶提供適當激勵。

長遠來看,香港住房政策需要突破思維定式。在堅持公屋保障功能的同時,應探索多元化住房供應模式,如居屋、首置上車盤等,構建多層次的住房保障體系。

香港公屋富戶加租政策引發的爭議,折射出住房問題的複雜性。在維護社會公平與提升經濟效率之間尋求平衡,需要政府的智慧與擔當。這項改革不僅關乎住房資源的合理配置,更是對香港社會治理能力的一次考驗。唯有堅持以人為本、系統思維,才能推動住房制度改革走向深入,為香港的可持續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文:吳建東

香港城市智庫評論員、香港就是敢言執委、香港江西萍鄉同鄉會副會長、和衷共濟愛港聯盟副主席。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