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需以制度降低改革風險 文:陳凱文

之前一連撰寫的幾篇文章,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提出香港要改革,但香港若真是要做到「破除利益固化藩籬」此一中央提出的改革要求,便只能在頂層設計上下功夫,給予足夠的制度保障,並且要有兩手準備,以此確保誰不改革誰下台,並能防範改革方案不會在立法階段過不了,或者方案即使過了,但被輿論的反宣傳搞掉。與此同時,制度亦要保障改革者不會因為觸動到既得利益的奶酪,最終被鬥垮而黯然下台。

因為相比某些人強調香港要改變過去一直主張的積極不干預主義,或者說港官應深刻領會中央文件和會議精神,抑或是仿效內地,成立港式發改委,香港現行的頂層設計能否確保改革不會遇上阻力,甚至被既得利益者鬥垮,才是真正在制度上確保改革能夠順利推行,特別是縱觀古今中外,改革提倡或執行者遇上阻力後被鬥垮,甚至不得善終者,歷史上實在是數不勝數時。

即使是在香港,也曾出現過失敗的例子。事實上,不少人提到香港的貧富日益兩極化、社會階梯失靈、產業結構乃至是公共財政上過份依賴房地產,都不是什麼新聞,我們甚至可以說,香港自上世紀八十年代工業北移開始,已出現過一次樓市炒風堆砌出來的泡沫經濟。在此情況之下,回歸後的首任特首董建華,便曾提出過一系列的政策,試圖為香港謀得新出路。

當中包括解決香港居住問題的「八萬五政策」、提出發展第四產業的「數碼港」和「中藥港」,之後又改變了決策局官員的產生辦法,成立了坊間稱作「問責制」的政治官員任命制度,但是未知是運氣不佳,還是美國有意在香港攪局,香港因大鱷狙擊港元而受亞洲金融風暴影響,樓市泡沫亦受其影響而爆破,之後便陷入長達六年的經濟低迷,「八萬五政策」則被視為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加上老董在連任後開展廿三條立法的工作,最終觸發03年的反對廿三條大遊行。

從歷史角度回顧老董年代的各項政策,都是對港有利的正確措舉,若果能夠成功落實,過去已經積存的深層次矛盾,便不會像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大。我們某程度上甚至可以肯定,連當日遭到不少人激烈反對的廿三條,相信現在也有不少人都會為法案當日被扳倒而感到懊悔。可是無論是什麼成因也好,老董時代的一系列政策,結果也是胎死腹中,政策提倡者的老董則落得「腳痛」下台的收場。

之後的第三任特首梁振英,以及第四任特首林鄭月娥,雖說沒有發展第四產業的具體政策,但也兩者都曾嘗試過解決土地問題,而且二人的另一個共通點,便是沒有連任,至於他們是否無意尋求連任,這個問題懂的都懂。當然我們不能排除,二人沒有連任,很可能另有原因,但是四任特首當中,只有堅守積極不干預主義,上任後多年不恢復賣地的第二任特首曾蔭權,可在接替董建華後連任,並能完全連任任期。

由是觀之,即使一切只是歷史巧合,但是連普通人也會產生聯想,何況是明知改革有可能得罪既得利益者的治港班子。我們更加不要說,香港經歷過黑暴和三年新冠疫情之後,再加上中美角力的地緣政治因素,經濟正面臨着下行壓力,過去已積累多年的樓市泡沫有爆破風險,在此情況之下,什麼改變治港思維、領會會議精神,或者弄一個港版發改委,乃至是改革的具體建議都是浮雲。制度上讓治港班子有改革的勇氣和底氣,才是改革能否開展的關鍵。

文:陳凱文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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