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志活明知故犯冥頑不靈 文:朱家健

高志活製作的所謂「國殤之柱」。
高志活製作的所謂「國殤之柱」。

近日,香港大學「國殤之柱」雕塑創作者丹麥藝術家高志活(Jens Galschiøt)發出公開聲明,表示將親身到香港處理「國殤之柱」後事,希望把該雕塑搬回丹麥,但是他又不忘「戴頭盔」,高志活指,從傳媒得悉,香港《國安法》能夠起訴外國公民,因此要求港府保證自已和他的團隊,在本港處理「國殤之柱」不會被起訴,同時也不會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

這不是明知故犯嗎?既然高志活已知道「國殤之柱」正是違反香港國安法的罪證,繼續保留「國殤之柱」更是延續犯罪行為,又要以身犯險,這不是荒謬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既然已犯下香港特區法律,又要涉足香港,乞求香港特區政府網開一面,這是在變相踐踏香港的法治,可是沒有人可以在法律面前享有特權,即使香港律政司說可以,我看香港人絕對不認同。

「國殤之柱」雕塑已在香港胡鬧了23年,尤其持續在香港大學灌輸誤導和負面信息,荼毒多屆學生,香港可不是你高志活說雕塑要來就來、要撤就撤的地方,香港是一個要講求法治的城市,豈容罪犯來去自如?

高志活或許意識到自己或已經是帶罪之身,但仍想靠出口術或真的親自來香港,使「國殤之柱」雕塑發揮最後的價值,就是製造外交風波和噪音,讓包括丹麥的外國干預我國和香港特區政府處理事宜的做法。

高志活聰明反被聰明誤,這次要求不被起訴的公開聲明,根本是畫押「認罪」和「預約拘捕」。作為罪證的「國殤之柱」雕塑,是犯罪案件的重要證物,也相信不能全身而退,可能將斬件運送到警方的「證物房」或更大的政府貨倉。

這條「國殤之柱」雕塑,又核突又不雅,令人想起經典電影《鹿鼎記2神龍教》中,已受迷藥影響的獨臀神尼見到神龍教教主龍兒的豎起的頭髮,盲目去膜拜;這不是跟被「國殤之柱」雕塑洗腦的大學生被迷惑,繼而爭先恐後去跪拜那個謠言的情節類同嗎?

當然,有坊間指,香港寸金尺土,必須迫遷已霸佔大學土地廿多載的「國殤之柱」雕塑,並向始作俑者追繳多年的租金、維護費用、清潔費用、管理費用、加固安排、大學因而多付的保險費用等,更要避免被人有機可乘以「逆權侵佔」獲得被實質霸佔已逾21年的官地。當年,香港大學在興建百周年紀念校園時,工程和搬運材料時也因要顧及「這碌杉」,工友需要額外繞道,耗時費力。

高志活一次又一次把行動升級,繼23年前把「國殤之柱」雕塑在香港大學留下,早前借發出律師信函已成功挑起爭議和風波,現在更是在挑戰香港法律,這未免已超出一個普通藝術家的所作所為,究竟又有何方神聖在背後指點下棋?或許,高志活真的要來香港會師,來一次與香港特區的高手過招了,保證他畢生難忘。

文 : 朱家健

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特邀會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理事、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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