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處的一段名為「任何仁」的教育短片,迅速風靡網絡,贏爆like。本來,作為一段教授市民急救知識的政府部門公益短片,能夠有這麼廣泛的傳播,得到這麼多的關注,是一次並不多見但非常成功的宣傳,值得讚賞。
但細看內容,卻又心生疑竇。短片中的人物主角叫做「任何仁」,身穿藍色古怪衣服,蒙着面容。之所以以此命名,從負責部門的解讀來看,是要強調任何人都能夠對心臟病發的急救病人,進行「心外壓」和操作AED(自動體外去顫器),這就是命名為「任何仁」的意思。問題來了,這個「任何人都能夠」到底是指「任何人都可以參加急救課程學習,從而掌握心外壓的急救手法」,還是指「任何人都可以跟着該宣傳教育短片內的簡單指示,從而對病人進行心外壓的急救手法」?
如果是指前者,任何人都可以參加急救課程學習急救手法,那這顯得有點廢話,當然是任何人都能夠參加,只要精神健康、心智正常就行,無須刻意提及「任何人都能夠」; 如果是指後者,任何人都能跟着宣傳短片內的簡單指示,無須參加急救課程學習,一樣能夠掌握心外壓的急救手法,那筆者就非常不認同。
為甚麼不認同呢?第一,該宣傳短片內所教授的心外壓急救手法,雖然非常簡潔,而且配上「洗腦歌」,易學易記憶。急救手法本身未必不符合專業要求,但這裡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前提,就是診斷正確。只有在診斷突發危險的病人真的是心臟病發,這個診斷真的準確之下,心外壓急救才是對症治療。短片一來沒有提及任何如何診斷病發人士是否屬於心臟病的資料,二來短片中飾演病發的角色,其病徵是嘔白泡,嘔白泡就一定是意味着心臟病發?不會吧,可能是痙攣發作,亦可能是其他。就算僅僅是暈倒,也不一定意味着心臟病發,可能是中風,可能是其他原因導致休克,可能還有更多可能原因。在病因診斷不明的情況下,有理無理,給病發人士來幾下心外壓手法?這未免太危險了吧。何況,正如短片所宣傳,用雙手對病發人士進行心外壓,壓下的幅度要壓五釐米,而且標示所謂五釐米相當於一張身份證的寬度那麼大。學過急救課程的人都會知道,心外壓有時會為了拯救病人而不惜壓斷胸骨。這麼嚴重的急救手法,能讓既不懂得診斷,又沒有學過課程的門外漢來進行?
第二,據筆者所知,香港目前並沒有「好撒馬利亞人法例」,也就是說,沒有法律豁免因為急救過程中急救者不慎造成病發者損傷的民事責任,那麼現在消防部門單方面宣傳鼓勵「任何人」都可以去進行心外壓急救,萬一出事了,急救者救人不成,反而造成更大損傷甚至出人命了,那便如何是好?
消防處方面一再強調,在找不到最近的醫護人員和打999都來不及的情況下,才鼓勵「任何人」自行進行心外壓急救,也就是說,別無選擇之下,救人要緊,尤其是心臟病發的急救時間可能只有三分鐘。別無選擇之下這一點筆者完全認同,但急救知識宣傳教育必須配套:專業配套和法律配套!專業配套要包含診斷知識,更要普及急救課程而非輕言「任何人」;法律配套就是要儘快訂立「好撒馬利亞人法」,否則只要出一件事故,好人反被告上法庭,那麼鼓勵救人的良俗民風就會為之大變!
文 : 鄧飛
香港教育工作者,現任將軍澳香島中學校長。英國約克大學(University of York)政治學碩士,香港中文大學社會科學士(主修﹕政治及公共行政學和公法)。香港公民教育委員會委員,香港課程發展議會考試及評核局聯合委員會通識教育科委員,香港教育統籌委員會委員,香港教育局德育及國民教育委員會委員。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