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兒童的安全和福祉一直是社會最關注的問題之一。過去幾年,虐兒案件的數字令人震驚,尤其是2018年屯門5歲女童被虐殺的悲劇,更是引起了公眾對虐待兒童問題的廣泛關注。這宗案件不僅揭示了家庭內部的問題,也暴露了現行制度在保護兒童方面的不足。
根據統計,去年香港有超過1400宗虐兒個案,創下歷年新高。這一數字可能只是冰山一角,因為許多案件未被發現或報告。這種情況凸顯了一個嚴重的問題:當兒童遭受虐待時,相關專業人士的舉報不應是自願的,而應是強制性的。
目前,社會福利署雖有保護兒童免受虐待的工作指引,但這些指引僅是自願通報機制。這意味著,如果社工、教師或醫生發現虐兒案件,他們可以選擇不報告。這種自願性質的機制無法有效地保護兒童,因為它依賴個人的判斷和道德責任感,而這些都是不可靠的。
因此,立法會提出的《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是非常必要的。該草案建議,社工、教師、醫生等多類專業人士在遇到嚴重虐兒個案時,必須進行舉報。這樣的立法將確保虐兒案件不被忽視,並且能夠及時得到處理。
立法中提出的最高罰則是監禁3個月及罰款5萬元。這樣的刑罰與販毒、恐怖主義活動等嚴重罪行相仿,反映了立法者對於虐兒罪行的嚴肅態度。這種罰則的設定,旨在提供足夠的阻嚇力,促使專業人士履行他們的責任,保護兒童免受傷害。
在《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的討論中,社會和法律專家的觀點對於形成公眾意見和立法決策至關重要。這些觀點不僅反映了社會的價值觀和期望,也提供了對法律條文的深入解讀。
從社會的角度來看,對於是否應該強制舉報虐待兒童的問題,公眾意見呈現出分歧。一方面,有人認為,考慮到虐兒案件的嚴重性和對受害兒童的長期影響,強制舉報是必要的。他們認為,這樣的立法可以作為一種阻嚇,防止潛在的虐待行為,並確保專業人士履行他們的道德和職業責任。此外,這也體現了社會對兒童權利的重視和保護。
有些人擔心,強制舉報可能會對專業人士造成過度的壓力,尤其是在界定何為「嚴重傷害」時可能存在的模糊地帶。他們擔心,這可能導致過度舉報,或者在恐懼受罰的情況下,專業人士可能會避免涉及潛在的虐兒案件。
從法律專家的角度來看,對於草案中所提出的罰則,特別是監禁刑罰的適當性,意見也不一。一些法律專家支持設立嚴厲的刑罰,認為這對於確保兒童安全是必要的。他們指出,法律的目的是要防止犯罪發生,而不僅僅是懲罰犯罪。因此,罰則應該足夠嚴厲,以達到阻嚇的效果。
然而,也有法律專家和部分立法會議員提出質疑,認為監禁刑罰可能過於嚴厲,尤其是對於那些可能無意中未能舉報的專業人士。他們建議,應該更加注重預防和教育,而不是僅僅依靠刑罰來解決問題。
社會和法律觀點的多樣性反映了立法過程中需要平衡的各種利益和考量。立法的最終目標應該是保護兒童,同時確保法律的公正和合理性。這需要立法者、專業人士和公眾之間的廣泛討論和合作,以達成共識,形成一個既能有效保護兒童,又能獲得社會廣泛支持的法律體系。
《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的立法不僅是必要的,更是迫切的。這項立法將為兒童提供一個更加安全的成長環境,並為社會建立一個更加堅實的保護網。立法的目的是要防止虐待兒童的行為發生,而不僅僅是對已發生的虐待行為進行懲罰。
為確保立法的有效性和公正性,本人建議政府應在立法中明確界定何謂「嚴重傷害」,以便專業人士能夠準確地識別和舉報虐兒案件;為社工、教師、醫生等專業人士提供更多關於識別和處理虐兒案件的培訓,以提高他們的專業知識和技能。政府應確保有足夠的資源,包括人力和財政支持,以支持立法的執行和相關專業人士的工作;並建立一個有效的監督和評估機制,以監控立法的實施情況,並根據需要進行調整。通過媒體和公共活動,加強對虐待兒童問題的公眾教育,提高社會對此問題的認識和敏感度。為舉報人提供必要的保護,以免他們因舉報而遭受報復或不公平對待,並鼓勵政府部門、非政府組織和專業團體之間的合作,共同努力保護兒童。立法後,應定期檢討法律的效果,並根據社會的變化和需要進行更新。
希望透過以上建議,可以確保《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不僅在紙面上存在,更能在實際操作中發揮作用,真正達到保護兒童的目的。立法的成功不僅取決於法律條文本身,還取決於社會各界的支持和參與。讓我們攜手合作,為兒童創造一個無虐待、充滿愛的成長環境。
文:劉建誠
註冊專業法務會計師
中國高級心理諮詢師
「中國夢智庫」精神健康事務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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