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不尊大夫

經常有傳媒人以「刑不上大夫」來諷刺高級政府官員錯壞了事而不用負責,在特區政府内部公務員間,也常有流傳高官若不犯刑法,做錯什麽,結果影響普及全民,官官相衞,亦不用負責。只拿幾個小官「祭旗」,平一平民憤,小市民健忘,一下子就過去了。再不然向下查找錯誤,以「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殺幾個辦事不力的執行職員,便交代了事件。

這也可以理解,政策失敗,害人無数,殃及黎民百姓,又有誰敢指證控訴大官!以香港特區政府的抗疫為例,前幾年開屆時,流感衝擊公營醫院服務,住院人數滿瀉,食衞局及醫管局領事人束手無策,前線醫護苦不堪言,特首豪撥五億元暫緩了不滿,然後年年如是,情況没有改變,等待與失望成為常態,漸漸市民便習慣了。五波抗疫行動,做完又錯,一句「已經盡了最大努力」,錯完可以再錯,食衞局局長和醫管局主席又可以等待下次再錯。在這個過程中因此而染疫,傷及健康,甚至損命的人,只成了不幸的受害人,又是誰之錯?又會有誰負責呢?這條「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用不上,也找個人出來說明説明呀!

現在抗疫緊急,全港市民要同心協力,誰對誰錯,應該待疫情平復下來再說。但繼續讓平庸無力的人去主事,對抗疫工作只有害無益,不是平穩問題,而是效益重要。陣前換帥改弱勢,有能者臨危受命,幹得漂亮,在内地的抗疫成功例子上,比比皆是。再說在内地抗疫不力的領導,立即被撤下馬,若有疏忽怠惰,甚至要受刑責,相比香港,當官的人便較幸福多了!這一屆特區政府在「黑暴」和「抗疫」的表現,除了是人的問題,制度的缺點也同時暴露,疫後真的要好好檢討,不要再得過且過了。

回說「刑不上大夫」一句,語出於《禮記·曲禮》,又作「刑不尊大夫」,很多人誤解了原意。以為大夫就算犯了法,也不用受1罰。據東漢鄭玄注云「刑不上大夫,不與賢者犯法,其犯法,則在八議輕重,不在刑書」。原意應為不會因為大夫之尊,便可以免除刑罰,不論賢愚,犯法的人都應有懲處,只是當時大夫犯法,一般司法機關無權審判,必須由皇帝裁決而矣。看來今天特區政府的「抗暴」、「抗疫」表現,中央應該有裁斷了!

文 : 陳祖光

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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