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小知識】(EP04)麥慶歡:《國安法》未涵蓋竊取國家機密行為 港府仍須就23條立法

根據《港區國安法》第7條,香港特區應當盡早完成《基本法》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立法,完善相關法律。執業大律師麥慶歡表示,《國安法》涵蓋的4條控罪仍然未足夠,譬如《基本法》23條列明的「竊取國家機密行為」,在《港區國安法》裏面就沒有,故此《基本法》23條仍然有立法的必要,即特區政府要為維護國家安全,完善相關法律而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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