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1日《港區國安法》實施後,越來越多有案在身的政治人物棄保潛逃,包括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前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前青年新政召集人梁頌恆等。他們宣布流亡後,不但沒有隱姓埋名,反而高調地打着「國際戰線」、「違法達義」、「公民抗命」等旗號頻頻曝光,成為「逃犯明星」。退休法官黃汝榮揭穿他們的真面目,指他們只不過是畏罪潛逃的罪犯,企圖將自己懦夫的行為英雄化,反問:「縱使你成為一個光芒四射的逃犯明星,你認為可以紅得幾耐呢?」
黃汝榮又解構「違法達義」的真正意義。他表示,2003年英美以伊拉克藏有大殺傷力武器作為藉口,出兵侵佔伊拉克,當時不少激進的英國人為了阻止英政府的侵略,便做出非法行為,他們真誠地相信,只要本着公民抗命的理念,阻止國家捲入戰爭、殘殺他人,在道德上會被法律認同,但最終被法庭裁定罪成,其後他們上訴亦告失敗。
黃汝榮續指,當時法庭駁回上訴有兩點,第一是「違法達義」不能對社會造成過分的傷害,第二是犯者一旦被拘捕,必須接受法律的懲罰,故此「違法達義」極其量只能作為法庭酌情減刑的理由。反觀香港2019年黑暴事件,暴徒的激進非法行為,對社會秩序造成極嚴重破壞,部分人否認控罪甚至棄保潛逃,與「違法達義」絕不能相提並論,叫參與黑暴者不要將「違法達義」污名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