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2021年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

須取締境外發布私隱信息違法行為 文:朱家健

同時,私隱專員也可以行使「域外管轄權」,要求身處香港或海外的服務提供者,在限定時間內移除侵權「起底」內容。可見許智峯的「起底」行為,已涉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他以身試法,認可其澳洲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