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修訂《警察通例》

新聞界弊病叢生 警方修例值得支持

警方昨(22日)日去信四個傳媒組織宣布修改《警察通例》下「傳媒代表」定義,只包括已登記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GNMIS)的傳媒,或國際認可及知名的非本地傳媒,不再承認香港記者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