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基本法》第22(4)條及第24(2)(三)條

非必要不釋法? 文:陳凱文

另一方面,伯達兄認為「非必要不釋法」,以免引發影響香港普通法制度的觀感,背後的邏輯仍是認同《基本法》第8條保留了香港的普通法制度,普通法制度又習慣性地把釋法權撥歸司法機關,因而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