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正式刊憲生效 「起底」行為訂為刑事罪行

政府指,自2019年以來,「起底」者透過肆意披露他人個人資料,打擊政見不同的人士。修例目的旨在打擊近年越趨猖獗的惡意「起底」行為,需全力打擊這些肆意傷害別人的惡劣行為,消弭社會矛盾…

黃之鋒起底警長私隱放上網 冼國林:涉犯私隱條例 最高可囚5年

冼國林指,黃之鋒翻查該名事主的汽車資料,如果只是用作買賣汽車,並無不妥,但是若他將這些個人資料更改用途而未經事主許可,就是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64(2),「未經資料使用者…

【撥亂反正】(2)助美蒐集香港官員資料 涉違私隱條例

美國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後,香港反對派立法會議員譚文豪公開表明希望美方盡快啟動制裁,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及個別區議員則表明,將協助美國蒐集一些資料。 對此,顧敏康指出,有關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