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傳真社

李家超遭起底無不法不公 傳真社強抹黑露背後陰謀 文:時政力量網紅組織

在香港是絶對享有新聞自由,報道事實從來不會受限制,但利用新聞自由的權,報道之便去達致任何政治或金錢利益,又強用新聞自由作檔箭牌以圓所圖,香港的法治社會必不能放過追究。查冊法例實施後…

警總網絡專線直通深圳法院作視像作供 警指結案後會拆除

《傳真社》取得的文件包括香港寬頻(上市編號:1310)旗下滙港電訊有限公司的服務申請表、訂購表及訂單確認書,顯示警務處今年7月12日申請在灣仔警察總部警政大樓西翼一辦公室,安裝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