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公眾利益
巴士是兩蚊優惠受益者 不能為保利潤拒擔責任
社會公眾對巴士公司的做法提出質疑,認為巴士公司應該盡自己的責任,透過不斷加強管理、提高服務水平,提升營利能力,以維持可持續性的營運,而非依賴不斷加票價,甚至依賴政府的福利政策獲取公…
為「公眾利益」洩密,定義須清晰 文:陳凱文
除此之外,法例似乎並沒規定「指明披露」必須以實名形式公佈,即:披露者本身必須提供真實的個人資料,並述明對方取得相關資料的合法權限或渠道。假如沒實名披露的規定,境外情資人員是否可在竊…
國家機密罪與公眾利益 文:湯家驊
當然,我完全明白以上所言是單純從邏輯和法理上出發,而事實是這些原則在現實社會中並不重要,甚至被一般人所漠視。我們必須接受社會上有部分人抱持「人有我有」、「西方月亮比較圓」的心態看2…
【23條立法】彭博質疑引起恐慌 林定國澄清指絕對沒意圖控制社交平台 鄧炳強斥假新聞
林定國表示,諮詢期收到超過1萬3千多份意見書,絕大部分支持立法,大部分意見都是正面及具建設性。強調特區政府會馬不停蹄、全速、爭分奪秒,盡快將草案定稿,並交予立法會審議,政府會積極配…
【23條立法】梁愛詩稱竊密罪須避免有人借公眾利益作抗辯 以逃避法網
梁愛詩出席一個電視節目時指,可以考慮為「公眾利益」作出定義,但亦要小心,如果定義寫得太闊,可能會讓敵對勢力逃避法網,她舉例指,英國的做法是不寫明定義,讓法官考慮當時的社會情況解釋。…
知情權 文:湯家驊
轉載自湯家驊Facebook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