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律政司上訴
刪相案林卓廷等人脫罪 律政司就三宗反修例案上訴
至於另外2宗涉及理大附近一帶的暴動或非法集結或案件,其中一宗於2019年11月18日尖沙咀科學館廣場一帶發生,10人被控非法集結,當中8人包括羅曉峰、蔡希霖、杜俊興、鄧子健、彭永強…
律政司上訴黎智英聘英御狀抗辯 終院押後裁決 下周一頒布書面裁決
庭上,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認同,上訴庭並沒有考慮應該在怎樣的例外條件下允許海外大律師來港參與國安法案件,但指出律政司並沒有就怎樣的例外情況應獲允許提出建議。 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律…
黎智英獲准聘英御用大狀抗辯 律政司向上訴庭申終院上訴許可被拒
據律政司早前提出上訴時曾指出,《港區國安法》有其獨特性,而Tim Owen對於《港區國安法》及本地法律下的煽動罪行,本身並非專家,質疑他未必能向法庭提出重要幫助。而且,黎智英亦已聘…
【繩之於法】律政司要求釐清暴動等「夥同犯罪」原則 上訴庭裁定不在現場亦可入罪
律政司早前表明,無意影響湯氏夫婦等人的無罪裁決,但希望上訴庭釐清的法律觀點,可應用到日後涉及相關控罪的案件。上訴庭指出,《公安條例》下的非法集結或暴動控罪,立法原意是要維護公眾秩序…
區諾軒2項襲警罪成原判140小時社服令 律政司覆核後改囚9周
區諾軒被裁定於前年7月8日凌晨在油麻地彌敦道與登打士街及咸美頓街交界襲擊警員關志豪,並於彌敦道與咸美頓街交界襲擊傳媒關係組警司高振邦。控方陳詞指,原審裁判官既未有考慮襲警一般應判囚…
【國安法】終院批准律政司上訴 黎智英即時還押至明年2月1日訊
律政司代表提出上訴的理據,指《港區國安法》第42條指,要法官需有充足理據批准保釋,充足理據包括信納被告不會在保釋期間繼續干犯《港區國安法》,否則不能批准保釋。控方又指,法官不能透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