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2條「顛覆國家政權」罪。根據《香港國安法》第37條

「港獨議會選舉」投票人難逃刑責 文:朱家健

自從《香港國安法》於2020年6月生效後,亂港份子紛紛把聯絡點、伺服器放置在境外,以為可以隱藏身份,逃避刑責,但其實即使相關違反《國安法》的犯罪行為發生在境外,相關人士仍要負上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