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香港警察不要再受傷害! 文 : 丁煌

​每一個香港人,每一個的「你」與「我」,當人身安全受威脅時,第一個想到的便是「警察」。
6月9日,二十萬市民響應民陣上街表達對修例的不滿。泛民議會召集人毛孟靜呼籲遊行人士以和平、理性和非暴力方式表達不滿,但結果,警線受衝擊,警員受傷,血流滿面……。到底有什麼理由要置警察安全於不顧?

​事後,有居民對我說出了她的看法。其一,很多人都說「害怕」。其實,他們根本不知道自已在害怕什麼?他們也不知道應讓怕什麼?不應該怕什麼?反正,大多數普通市民都「被洗腦」,根本沒有深究其中綠由。其一,口口聲聲說了下一代的人。但是,為了下一代什麼?枉顧下一代分析能力的栽培,填鴨式告知為「惡法」。又是否適切?

​有趣的是,有香港人割可讓自己淪為政治鬥爭的工具,也不願細心靜心地具體了解《逃犯條例》的具體內容。一聽聞「反送中」在全球29城市遍地開花。那是香港泛民有能力為之?不!泛民亦淪為世界戰場的工具。中美貿易戰愈演愈烈,已衝出了政治與經濟層面,向資訊界、向學術界,向……蔓延。對於尚未有歸宿感那一批香港人,說國家大義,實在太遠了,遙不可及。但是,也請撫手自問︰難道真的想要一個「逃犯遍野、危機四伏、暴民亂世」的香港?任何亂世,最受影響的將是中下階層。

​到底有什麼原因不能專業和平地討論並議決?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提出修正《逃犯條例》,我支持;46項改37項時,我支持;刑期改「三年」為「七年」,我還支持。一路走來,對香港政府不聽民眾聲音的指控是不合情理的。修正一改再改!相信,就在委員會無能力進行討論後,於6月12日直上大會,還會再三改!誠然,香港政府施政卻大有改善的空間。然而,反對派見縫插針式的阻礙也是施政止不前,香港發展停滯的其中一個重要原因。盼香港社會早日回歸理性思考!

​說回襲警,香港需要警察執法,是一個重要而嚴肅的事實。其中,更涉及不少生死攸關的事宜,包括打擊洗黑錢、販毒、科技罪案、反恐等偵查、緝捕工作。即使是前綫警員,執行如巡邏等普通警務工作時,也要妥善處理各類衝突。在這裏,本人再次高聲疾呼︰警察需要更多法律保護,建議《公安條例》17H條應增加以下內容:
17H 侮辱公職人員罪
(1) 任何人蓄意對公職人員在執法時觸犯以下行為,即屬犯罪。
​(a) 使用滋擾性或辱罵性的言語或;
​(b) 進行滋擾性或侮辱性的行為或;
​(c) 展示出滋擾性或侮辱性的標語;
(2) 任何人觸犯本條例,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第1級罰款。重犯及惡意觸犯上述第(1)條的罪​行,最高可判第2級罰款及判監12個月。
(3) 除非該人知道或理應知道受害人是以公職人員身份行事(視屬何情況而定),否則並不干犯本條​罪行。

還香港安寧!給警員支持!

文 : 丁煌

執業大律師,深圳大學基本法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經民聯港島太古西幹事。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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