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筆之際,「以巴衝突」或曰「以哈衝突」(注:兩者叫法差異背後的政治潛台詞,是承不承認哈馬斯代表巴勒斯坦),至今仍然持續,而以色列假藉自衞權之名,對加沙地區實施全部封鎖,已讓加沙當地的巴勒斯坦居民陷入斷水斷糧的人道危機。適逢學研社的社友悠然早前撰文,探討香港人對以巴問題應有的態度,當中提出的聯合國大會181號的以巴分治決議,實在值得一說,遂撰此文論析之。
作為歷史愛好者,竊以為大家若要探討以巴問題背後孰是孰非,不應以聯合國大會181號決議案為起點,而是應先探討猶太復國主義(錫安主義)為何崛起。歷史上有不少國家滅亡,為何單獨讓猶太人復國?猶太王國和以色列王國亡國已超過二千年,何以到了十九世紀末,猶太人才忽爾萌生復國念頭?乃至在錫安主義誕生之時,是否全數猶太人的共識呢?
大家若有仔細研究這段歷史,便會知道以色列和猶太王國滅亡後,部分猶太人逃往歐洲,後來隨着歐洲人發現新大陸,部分人選擇遷往美洲,族群劃分上被稱作阿什肯納茲猶太人;另一部分猶太人則散居在中東地區,或在羅馬帝國失去巴勒斯坦控制權後,返回巴勒斯坦定居,這些人雖在宗教認同上視自己為塞法迪猶太人,但在以色列猶太事務局發起的一百萬計劃中,這些人被歸類為米茲拉希猶太人。
不要看現在阿拉伯世界仇視以色列,中東地區過去由於受伊斯蘭教義影響,視猶太人為「有經者」,雖被視作二等公民,但是仍受法律保護,沒被大規模驅逐和遭受逼害。反之,由於宗教和經濟原因,歐洲自中世紀便萌生出反猶主義,住在歐洲的猶太人屢遭逼害。到了十八世紀末,法國在大革命爆發時提出平等、自由、博愛的主張,曾一度吸引不少猶太人定居,只是法國在十九世紀末爆發反猶的屈里弗斯事件,才驅使居歐的猶太人萌生復國主義。
換言之,造成以巴衝突背後的原因,是聯合國答應了阿什肯納玆猶太人錫安主義的復國請求,而這種萌生復國念頭誕生的根源,乃是由於歐洲近千年對猶太人的歧視和逼害,某程度上我們甚至可以說,納粹主義的反猶思想,絕非希特拉獨創,而是歐洲本來便有反猶的文化土壤和歷史,納粹只是把這種思想推向最極端,並促使他們後來實施種族屠殺,而這一場針對猶太人的屠殺,則成了聯合國後來答應猶太復國的表面理由。
之所以說納粹的種族屠殺,不過是支持猶太人復國的表面理由,是五大國乃聯合國常任理事國,有一票否決權,所以五大國特別是美蘇之間的政治博奕和考慮,如:美國希望拉攏當地猶太財團的支持,蘇聯希望俄籍猶太人返回以色列後,建立一個親蘇政權,乃至當時控制巴勒斯坦托管地的英國,有着撤退前埋下計時炸彈的「光榮傳統」,對181號決議的內容,以及能否通過,都有着決定性的影響。
當中不得不提的,是英國在巴勒斯坦地區埋下的計時炸彈。歸根究柢,是英國在一次世界大戰時,為了跟屬於同盟國的鄂圖曼帝國交戰,於是拉攏麥加謝里夫的侯賽因·本·阿里,在帝國內部組織阿拉伯人反抗,並以英國將在戰後承認阿拉伯獨立,作為交換條件,但是與此同時,英國為了拉攏居於歐美的猶太人支持,又發表《貝爾福宣言》,支持錫安主義者在巴勒斯坦建立猶太人「民族之家」,同時點燃兩族人在巴勒斯坦當地建國的希望。
然而,英國在另一邊廂,又跟同屬協約國的法國和俄羅斯,秘密簽署了戰後瓜分鄂圖曼帝國的《賽克斯-皮科協定》,並在一戰之後,使巴勒斯坦成了英國為國際聯盟「托管」的地區,並且如之前的文章所述,在「托管」期間修改了鄂圖曼時期的土地法,促使猶太錫安主義者在巴勒斯坦買地後,驅逐本來在地上耕種多年的巴勒斯坦農民,使兩族人民在當地爆發的摩擦逐漸加劇。
是故,當有人談論以巴衝突時,提到聯大181號決議時,我們理應先了解雙方不滿的根源,乃至促成以巴衝突的真實原因,其實源自歐洲近千年的反猶主義,以及英國在一戰時為其私利,一邊想把巴勒斯坦地區據為己有,一邊又同時向猶太人和阿拉伯人許諾,戰後將協助他們在當地建國。當181號決議允許以巴兩族人民在當地分別建國,就是變相要阿拉伯人為歐西各國逼害猶太人的爛攤子埋單時,這真是像某些人所言,是最好的折衷辦法嗎?這才是值得深思的問題。
文:陳凱文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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