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須克服被長期妖魔化的問題 文:文 武

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公眾諮詢正在展開,過去一周,特區政府已舉辦超過10場諮詢交流會,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參與諮詢的人士普遍對「國家秘密」及「境外干預」兩項有較多關注。維護國家安全的立法諮詢,本應聚焦於如何才能有效打擊和防範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但社會的焦點最終落在如何防止「誤墮法網」之上,這說明,過去反對派妖魔化23條立法,仍對社會產生一定影響,社會必須克服這一困難。

23條立法的宗旨和目的是要維護好國家安全,香港社會由於歷史的原因,長期缺乏維護好國家安全的意識,以致在回歸後的廿多年中出了許多問題,並且在2019年暴發動亂,導致社會大亂,讓香港社會整體及市民大眾都遭受巨大損失,付出極大的代價。

現在,大多數市民對立法維護國家安全的必要性和迫切性都有了全新的認識,這次政府展開立法的程序,也得到多數民意的認同和支持。政府官員亦表示,展開公眾諮詢之後舉辦的十多場諮詢活動中,所有香港市民、外國朋友都充分理解本港需要履行憲制責任,並無聽到反對立法的聲音。

在公眾諮詢期間,社會比較關注「國家秘密」及「境外干預」。這與社會公眾對這兩個範疇的事情,認知不足有關。一般市民在日常生活中,接觸到「國家秘密」和「境外干預」罪行的機會極低,認知也很不足夠,政府有必要就這兩方面加強向公眾作出說明,讓絕大多數市民都能對這些問題,有足夠的認知和了解。

不過,社會關注「關家秘密」及「境外干預」,主要的着眼點並不只限於認知層面,一部分人有意地引導社會將關注及討論的焦點落在如何防範「誤墮法網」的方面。筆者認為,政府對此須有所警惕,如果這種做法並非有意誤導公眾的政治操作的話,最少能反映出社會對23條立法仍然存有一定的誤解,或者說,23條立法仍未完全去除被「妖魔化」的負面影響。

維護國家安全法律中有關「國家秘密」和「境外干預」方面的立法,主要打擊和防範的對象,是有意破壞國家安全的違法犯罪分子,其中,主要是間諜、境外反華組織,以及他們在香港的代理人。一般香港市民,包括傳媒記者和本地NGO組織、學術機構,以及其他社會團體,不容易接觸到這些問題,如果沒有危害國家安全的意圖,也不必有過多的擔心。再者,市民、傳媒機構和各類社會組織,本身也有遵守法律的義務,以及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有責任主動地了解法律,不做有可能違反法律的行為。

政府也將以維護國家安全為根本目的,執行相關法律。執法部門有嚴謹的執法程序,也受到足夠的社會監督。香港也有健全的司法審判體系,司法獨立受基本法保障,法官有足夠的專業水平,能確保相關案件得到公正的審訊,出現所謂「誤墮法網」的機會極低。對此,社會公眾應該有足夠的信任。

筆者認為,社會對有關23條立法的關注點,聚焦於會否「誤墮法網」的問題,甚至要求政府部門列出所有有可能觸及犯罪的情況,這不僅是強人所難,更加是錯誤的做法,背後反映出的,是錯誤地將政府放在市民和社會的對立面的思維,如果這不是別有用心的政治操作,則反映出香港社會仍未完全走出23條立法被「妖魔化」的負面影響。

23條立法26年多未能完成,其中一項最重要的教訓,就是反對派過去大肆妖魔化是項立法,把相關法律說成是政府用以侵害人權、自由的「惡法」,會令市民動輒「誤墮法網」。這次政府重推立法,社會普遍支持支持,但仍須克服立法被長期「妖魔化」的問題。

政府應加強正面引導,協助社會公眾更好地認識23條立法的要義,讓社會逐步將討論的焦點,放在如何強化維護國家安全,保障社會穩定,防止再走過去的錯路。

文:文 武

資深傳媒人,曾任企業傳訊高層及在多間報館擔任要職。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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