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多時的《基本法》23條條例草案,今天(8日)早上8時許刊憲,大約3個小時後,立法會隨即加開立法會全體會議,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草案》進行首讀和二讀。今日下午召開兩節法案委員會會議,火速審議有關條文,達到「早一日得一日」的目標。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二讀發言時表示,非常感謝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及立法會23條小組委員會的配合,凸顯了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相互合作。鄧炳強指出,為全面落實《基本法》23條、「5.28決定」及《香港國安法》的責任,今次立法是邁進健全制度,和安全機制非常重要的一步。他提到,要完善香港特區的法律制度及執行機制,有需要盡快立法完成憲制責任。
鄧炳強表示,香港曾經歷安全受到威脅,例如2019年「黑暴」帶來慘痛經曆,如今地緣政治複雜,國家安全威脅可以突如其來,故早一日立法,少一日風險。他再次說明,早前政府公眾諮詢,舉行了約30場宣講會,讓市民大眾了解建議內容,收到98.6%支持及正面意見,反映立法有強大的民意基礎。他強調,《基本法》23條立法保障言論、新聞、出版、結社、遊行、集會等自由,草案清楚界定罪行及例外情況,有關罪行要證明犯罪意圖,無辜者不會誤墮法網。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於會後表示,《基本法》23條立法是整個特區的憲制責任,已經耽誤26年,行政長官李家超提到,《基本法》23條立法有必要性、急切性,完全同意李家超希望盡快進行立法程序的建議,故召開特別會議,務求做到「早一日 得一日」的目標。盡快堵塞國家安全漏洞。
梁君彥又指出,維護國安是特區憲制責任,能參與這個重要時刻,立法會感到光榮、責任重大,承諾全體議員上下一心,為香港及國家發展盡全力,有信心《基本法》23條立法後香港能夠用全力發展經濟、改善民生,令「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對於臨時提早舉行會議,梁君彥解釋,因為昨日(7日)收到特首建議特別召開立法會會議,他認為,《基本法》23條立法是特區的憲制責任,政府和立法會必須盡一切努力完成立法,正如特首多次提到,早一日立法,國安就會早一日得到有效維護,作為立法會主席,按《議事規則》召開立法會會議,相信制定法例後能全力聚焦發展經濟改善民生。
為審議有關法案,多名身兼人大政協的立法會議員趕返港開會,對於風塵僕僕趕回港,他們均表示,這是第7屆立法會議員的光榮,甚至有部份議員需要來往北京香港兩次,他們形容「呢個係佢哋責任,係佢哋榮幸」,雖然通知好急,但「大家收到通知都坐飛機番到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