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全票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履行了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完善了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對此,筆者全力支持,熱烈祝賀,感謝特區政府和立法會作出的努力,並相信香港在築牢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屏障之後,將能更好地推進高質量發展,高水平對外開放,實現更大的發展。
維護國家安全是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香港有責任依照《基本法》第23條的規定,完成維護國家安全的本地立法,但這項立法工作,因受到反中亂港勢力的政治影響,拖延了26年多而未能落實,嚴重阻礙了香港經濟、社會和民生的發展。2019年更發生了「修例風波」和「黑暴動亂」,「港獨」、「攬炒」,以及反中亂港勢力,勾結外部反華勢力,為禍香港,以暴力破壞社會穩定,給香港帶來巨大的災禍,市民對此記憶深刻。
去年(2023年),特首李家超在施政報告中提出要在今年(2024年)內完成23條立法的目標,得到社會大多數市民的支持。沒有國家安全,就不會有香港社會的安寧,無法為香港的經濟、社會和民生發展,創造安全的環境,市民普遍期望能早日完成立法,早一日得一日。
今年1月,特區政府啟動了立法的公眾諮詢程序,做了充分的準備,提供了詳盡的立法諮詢文件,詳細說明立法的宗旨、目的,立法的原則、方式,並比較多個普通法管轄區現有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條文,提出立法建議。政府並展開廣泛的社會宣傳,接受社會各界和市民的諮詢和意見,解答了社會公眾提出的各種疑問,特別是因應傳媒界等一些界別提出的重點關切事項,作出詳細的解答,釋除了疑慮。公眾諮詢結束之後,政府收到的意見中,超過98%是支持和正面的意見,顯示立法建議得到民意的支持。
政府整合了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之後,3月8日向立法會提交立法草案,立法會立即成立法案委員會,逐條審議草案,並且提出了超過一千個問題,政府當局則認真地回應了這些問題,說明了事實,澄清了誤會,並吸納了一部分意見,作出91項修正。
立法會議員提出的逾千個問題,已經涵蓋了社會上絕大多數市民的關切,政府透過回應議員,以及主動向傳媒作出解釋,也已清楚回應了絕大部分市民所關注的問題。市民大眾清楚明白,立法只針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守法的普通市民,不會輕易誤墮法網。而且,這次立法也清楚地將維護人權、自由列為立法原則,並依從普通法的慣例,作出嚴謹的立法,人權和自由得到保障。
社會各界普遍對這次立法感到滿意,認為是一次高效、高質的立法,能夠平衡維護國家安全和保障個人人權、自由,是一部好的法律。
筆者相信,完成了維護國家安全的立法,建立起更高水平的法律保障,香港有足夠的能力可以抵抗各種外部勢力的干擾破壞,也能有效打擊和防範反中亂港勢力的破壞,香港社會各界能夠排除政治內耗的干擾,集中精力拚經濟、謀發展、惠民生。
保障國家安全與持續推進更高水平的對外開放,拓展更廣泛的國際合作之並無矛盾。正相反,國家安全有了更好的保障,香港特區居民和在特區的其他人的合法權益,也將得到更好的保障。做生意的都希望有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香港未來將會吸引更多世界各地的投資,讓香港有更大的發展。
從這次23條立法的過程,大家看到香港社會團結一心的新氣象,筆者相信,只要能保持這種團結的力量,香港一定會創造出更好的明天。
文 : 李勝堆
全國政協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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