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五年前,「佔中」爆發初期,有人譴責示威者以雨傘作為武器向警察襲擊。此話一出,即淪為廣大媒體的譏笑。印象中,還有報章在報道及評論時,奉上一張由李連杰飾演的「黃飛鴻」造型照;也有媒體轉載甄子丹飾演的「黃麒英」作為比喻。
大家自然認得,李連杰和甄子丹演的清裝武術電影裡,曾不只一次的以雨傘作為武器。有關報道藉此認為,「黃飛鴻」等人是武術高手,電影系列又有修飾,所以才會有雨傘當為武器的劇情。可是,電影橋段又豈能當真?普通市民不是「黃飛鴻」,更加不是「宇宙最強」,怎能與武術高手相比,雨傘又豈能當為武器?
當時,筆者曾與不少朋友討論過這問題。其實雨傘多為金屬製,不少長傘,實比一般短棍更長,儘管雨傘不夠堅硬,但在實戰中的情況,與格鬥競技比賽不同,往往講求「第一擊」。血肉之軀不能抵擋硬物之碰擊,只要第一時間擊中對方,便能制勝。在這個情況下,長雨傘比短棍長,以兵器的角度看,至少絕不遜色。如在群毆中,長傘甚至乎可能佔優。退一步來說,以長傘作為武器,絕不是荒唐之事。重點是,只要是尋常年青人,拿着長傘亂舞,殺傷性也不能小覷,這明顯是基本常識。
朋友間如何評價這件事呢?大家都是不以為然,認為筆者在胡說八道。由於當年「佔中」的初期,電視台並沒有播放出示威者以長雨傘攻擊警方的片段,所以某些人即破口大罵,認為說長傘是武器的,有抵毀和平示威者之嫌。筆者立即解說,政見不同,也無謂討論誰對誰錯,重點是雨傘着實有殺傷力,可當為武器。不少朋友雖然情緒稍為平復,但仍是冷言冷語的應對。有朋友反駁,認為大部分人也不曾習武,如何以雨傘當為武器呢?也有人自行「腦補」,強稱示威者帶的是短傘。大家都是對報章的觀點照單全收,完全不肯思考。那時候,筆者曾拿起短傘隨手揮舞,顯示出一定的殺傷力,但朋友間仍是不滿意。他們說筆者曾習武,所以算是一個「異類」,因此不能作準云云。
筆者無一句說話是指責當年的示威者,只是說出長傘能當為武器的實情,依舊被很多朋友責備。在群眾運動中,大部分人的情緒極不穩定,莫說是討論大是大非的問題,只是說出一些基本常識,一樣會為人所不齒。
近日,香港再次進入紛亂不安的局勢裡,鏡頭前清晰可見,示威者不只以鐵枝作為武器,亦有不少人擲磚頭,或向警員淋「鏹水」。重點是,除了諸般器械之外,示威者的「常規武器」是什麼呢?不同的頻道中,我們亦可見到,很多示威者以長傘攻擊警察,或劈或刺。落單的警員,甚至乎被打至無還手之力。
現在反對派及示威者更是「圖窮匕現」,在網上已有不少貼文,強烈建議大眾購買某牌子的長傘。甚至乎有人言明,這牌子的長傘夠堅硬,傘頭尖長,還是以金屬製,極適合用來示威云云。
一次又一次的暴亂裡,我們看到示威者以長傘向警員施襲。現在還有人在網上討論,應該選用那一款長傘作為武器。我們先不論誰是誰非,也不要討論警方對、還是示威者錯之類的問題。五年後的今日,筆者只想再問大家,長傘能不能作為武器?當年的大部分報章,又是否刻意誤導市民?
在立場鮮明的形勢下,普遍大眾都只會「跟大隊」,盲目接受主流媒體訊息。令人慨嘆的是,筆者身邊的不少朋友,都是專業人士,但在政治風暴之下,一樣無法正常及冷靜思考。在群眾運動中,大眾只懂跟隨媒體,站在「道德高地」上批判時事,遇有不同的意見,則極容易惱怒,動輒向人破口大罵。「政治立場」使人情緒不穩,還有可能抿滅人性,這倒也罷了。有時候,「政治立場」居然可使人連基本常識也失掉,這才是最可怕的地方。
文 : 寒柏
從事金融業,自由撰稿,醉心武俠小說創作;近期發表《汴京遊俠傳》、《獵頭交易》、《清明上河記》和《天人》等小說。著作還包括《金庸雅集:武學篇》和《金庸雅集:愛情、影視篇》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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