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制派與非建制派應聯手捍衛香港的核心價值 文:陳弘毅

過去一個多月,香港特別行政區經歷了回歸以來最嚴重的政治和社會危機,7月21日晚在元朗發生的大批無辜市民被“白衣人”亂棍毆打至重傷的駭人聽聞的事件,人神共憤,警方執法不力,大受批評;加上持續數星期的警民衝突,各政府大樓、立法會、警察總部、中聯辦等機構被圍堵等事件,令所有愛護香港、以香港為家的市民感到痛心和憂心。

作為法律工作者,我必須指出,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之一,也是“一國兩制”的基石。法治的概念內容豐富,例如包括政府必須得到法律授權才能行事,法律之下人人平等,司法獨立,公平審訊,人權保障等;但無論如何,法治的最基本要求也是其最低程度的標準,便是社會治安和秩序得以維持,個人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得到保障。元朗事件是對法治的最嚴峻的挑戰,因為它反映到:香港市民最基本的人身安全現在也因政治緣故受到威脅,政治暴力已經嚴重威脅到本港的繁榮安定。元朗事件同時是對香港警隊的最嚴峻的挑戰,因為警察、檢察官、律師和法官共同構成法治社會的守護者,警察負責保護市民最基本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如果警方執法不力,法治的最基本要求便不能實現。

在逃犯條例修訂事件中,除了大規模的和平示威,也出現了不少暴力行為。作為法律工作者,我必須強調,任何暴力,除非是法律所允許的(如對他人的襲擊的正當防衛、警方執法時使用合理程度的武力),否則都是違反法治原則的。即使是違法的“公民抗命”(“公民不服從”)行為,也必須是和平和非暴力的,否則便超越“公民抗命”原則所允許的範圍。尤其值得反思的是,暴力往往是由仇恨驅動的,文明和自由的社會反對暴力,因為我們反對仇恨,因為我們所追求的是一個多元、開放、寬容和仁愛的社會。持不同意見者應該在互相尊重的基礎上,通過理性討論,以合法的途徑解決其紛爭,人與人之間如是,國與國之間亦應如是,港人在“一國兩制”的境況下也應如是。

香港社會正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一國兩制”正面臨前所未有的考驗,如果有任何時候我們需要“求同存異”,現在便是最需要求同存異的時候:在此“危急存亡之秋”,建制派和非建制派、反“修例”和支持“修例”各方,理應聯手捍衛香港的核心價值,建立共識:同意我們必須共同捍衛作為法治社會最基本要求的社會治安和市民人身安全的保障,向暴力說不,回歸理性。惟有這樣,香港這顆“東方之珠”才有望維持繁榮安定,香港青年人才能看到其前途的光明和希望。

作者為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此文轉載自其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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