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文化的消費者宜謝絕粗鄙廣告 文:朱家健

數個月前,筆者在地鐵站的廣告廂內見到一則標奇立異的平面廣告,廣告正在推廣一款調味料,以文字「真係好_好食!」作為描述,很難想像廣告是在推銷全球馳名品牌醬料生產商的新產品;近日,另一個快餐品牌在推廣他們的新產品,圖文並茂,廣告內文更以「好肯正」形容食品並配以插圖 。

兩個廣告,異曲同工,或許,有些人以為筆者「想多了」,但懂得地道廣東話方言的消費者或會對這兩則語帶相關的廣告有所聯想。如果只是作為簡單的形容詞,簡單三個字「好好食」已足夠,不用符號,不同助語詞或其他不必要的形容詞。當然,形容詞或夾雜了品牌名稱的元素,是否合適也是見仁見智,在坊間和輿論界或會構成話題,達到變相宣傳之效,然而,卻可能對社會文化有負面的影響。

廣告的受眾包括未成年學童,如果每天上學和回家的路上見到同一個廣告,耳濡目染,將把形容詞烙印在腦海中,成為生活或日常語言的一部分。學童入世未深,或會以為這種隱藏的暗黑語言是「風趣幽默」,學童之間或會相互使用,蠶食文化清風,禮崩樂壞,扭曲了他們的價值觀,繼而影響他們的成長發展。

以廣東粗口隱喻或另類表述的廣告,如果可行,或可以加入「只為創作效果,沒有對公眾帶出不良影響」的字眼,或索性以其他的創作靈感作為廣告題材,畢竟,廣告設計師博學多才,應該具能力以其他文字、圖片、字體和混合其他特別效果去帶出產品的特質,而不用踩上道德界線去宣傳產品,或因而背上被社會各界譴責的包袱。雖然香港不流失杯葛或罷買,產品或更會與廣告創作綑綁,日後成為粗口的「代名詞」,品牌屆時或得不嘗失。

企業宜履行社會責任,盡量遵守法律和道德規範,減少對社會潛在的各種不良影響。廣告設計師在構思廣告時,盡量避免效果不理想、打道德擦邊球的構想,而商家在採購和選用廣告方案時,也應考慮廣告是否真正符合品牌商譽的形象,因為如果商譽受損,形象已根深柢固,事後補救也是無濟於事。在品牌效應下,更會影響消費者的採購抉擇,影響公司形象和股價。

不同階層和圈子的消費者,是不同品牌推銷的對象,如果廣告效果好,商品形象健康理想,也吸引潛在目標組群的消費者;相反,如果廣告以粗口諧音作招徠,商品形象和客戶群有目共睹,結果是否讓目標消費者接收到信息也是未知之數。以廣東話方言形容「好」,其實有好多更理想的描述,例如「十分」、「非常」、「異常」、「堅」、或中文書面語的「捧」或國語的「牛」,我們相信廣告創作者的詞彙和創意也不是那麼貧乏吧。

文:朱家健

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會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副秘書長、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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