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房價可謂是寸土寸金。漫長的公屋輪候時間(註1)一直是香港特區公眾極度關注的社區問題,「房委會」在解決本港公屋濫用問題上還應多加思考、更加給力。由於公共租住房屋資源稀缺,「上樓」遙不可及,努力打拼在擁擠的都市公屋申請者人群中,一𢇁𢇁的沮喪不禁上心頭。行政長官李家超在第三份施政報告中表示,房委會將會在明年一月推出「善用公屋資源獎勵計劃」,為提供確切情報並以實名作出舉報濫用公屋的人士提供獎賞,找出更多濫用個案(註2)。
強化獎勵制度反向驗證了一個事實,「自覺式申報」(Self-report System)制度發揮的作用,即: 公屋租戶須每兩年作出聲明,表示自己式已登記家庭租客持續居住在單位內,同時需聲時在入住該公屋后有遵守租約中有關固定居住狀態條款,但是,此機制一直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自覺式申報」系統的基礎是《誠信》、近年來此制度在本港引發了不少爭議風波。
根據現行「富戶政策」,如租客在本港擁有私人住宅,家庭入息超過現時公屋入息限額的5倍或總資產超過現時公屋入息限額的100倍或未按規定申報入息及資產,該租客須遷出所佔有的公屋。從理論上出發,「自覺式申報」系統與「富戶政策」一起似乎可以防止公屋濫用現象,並且可節省政府大量管理與調查費用從而縮短輪候公屋時間。但基於實踐經驗回望時,「自覺式申報」系統形同虚设,導致公共房屋資源分配不公,特區政府在這個民生治理項目上,應輓起袖子、大刀破斧的改革。
正如約翰·羅爾斯(John Rawls)正確指出,在一個良好有序、有效的社會架構通常能為人民帶來社會「公義感」,公眾的「公義感」與「認同感」是一種非常巨大的社會資產(註3)。實際上,很遺憾的是有少數不誠實的租戶正正在利用「自覺式申報」的系統漏洞,在其單位的佔有權上作出虛假聲明或從事非法活動,這種怪現象對於其他公屋申請者來說,是不合情理的也是不公義的。試問有誰能在鬼怪群出、信任度低的社會裏安居?
從長計議,在課室內與外推動道德教育是在本港居民之間培養有效社會公義感的最佳方式。但在短期內,特區政府為了在這方面的治理立桿見影,似乎只能加強打擊公屋濫用現象。一些評論員認為,「善用公屋資源獎勵計劃」具爭議性,會破壞公屋住戶之間的互信。最壞的發展可能會導致整個社區走向互相對抗的境地。因此,特區政府應在這點上妥當拿捏,平衡「善用公屋資源獎勵計劃」獎勵制度的威懾性與其可能為社區帶來分裂原素的潛在風險。
過去兩年,「房委會」基於濫用租務及違反租約或房屋政策理由,收回的公屋單位數目已達5,000個(註4)。公屋濫用問題的嚴重性,需要具備像李家超特首「疾風知勁草」的經驗,用一貫的果斷處事方式,在「公義」與解決公屋濫用問題尋找到適當的平衡。大家注意,明知而作出虛假聲明租戶,律政司將會提出檢控。
以下資料有助《堅料網》鐵粉讀者瞭解公屋濫用問題的嚴重性。常見的濫用個案包括:閑置公屋單位超過三個月、分租、在處所內進行非法活動、非住用用途(如: 貯存)及虛假申報。如濫用行為性質嚴重,「房委會」可即時終止有關租賃,毋須事先發出警告。大家都希望「房委會」能加強打擊公屋濫用現象。
非政府機構「香港房屋協會」(房協)亦一直密切關注轄下屋苑的濫用公屋問題。「房恊」行政總裁兼執行總幹事 潘源舫先生表示,在過去五年間該會已基於房屋濫用制度收回93個單位(註5)。
話雖如此,大家要注意《香港基本法》、《香港人權法案條例》與《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為本港保障私隱領域設立了完善保護網。《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註5)亦列明對秘密監察所施加的限制。因此,「房委會」與「房協」均需在現行法律下行事,公屋居民可以發揮非正式的監察作用,提供有用的資訊,為解決公屋濫用問題出一分力。
「善用公屋資源獎勵計劃」的設計師們需制定明確指引、規範調查過程,並應施行有效措施防止與抑制虛假上報與惡意指控。嚴謹的事實核查機制在獎勵計劃中佔有一個非常重要的角色。調查員應公正行事並遵守調查員行為準則,需要理清個案中被指控人與舉報人之間的關係。大家對公屋濫用現象應抱以「零容忍」的態度,濫用「善用公屋資源獎勵計劃」投訴機制則是議程中的另一重要事項。
註 1: 房屋處《公屋申請數目和平均輪候時間》特區政府available at: https://www.housingauthority.gov.hk/tc/about-us/publications-and-statistics/prh-applications-average-waiting-time/index.html
註 2: 李家超《行政長官2024施政報告》特區政府 16.10.2024 available at: https://www.policyaddress.gov.hk/2024/tc/p167.html
註 3: John Rawls 《A Theory of Justic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71 at p 336
註 4: 同上註2,第45頁第167段
註 5: Fang Xue 《Reports of abuse of HK’s public housing system increase significantly 》China Daily 22.08.2024 available at: https://www.chinadailyhk.com/hk/article/591234
註 6: Doreen Weisenhaus《Hong Kong Media Law 》HKU Press 2007 at p 108
文:林彩英(左)
香港島東區區議員
「中國夢智庫」地區事務聯合總監
文康服務中心 總幹事
維社之友 主席
文:丁煌(右)
深圳大學基本法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
香港島東區區議員(委任),香港基本法教育協會理事
經民聯港島東支部主席,「中國夢智庫」主席
香港法務會計學會義務法律顧問
香港薈萃協會法律顧問,城市智庫成員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中國夢智庫》是一間扎根特區的非牟利團體;與心存熱誠的資深義工、專家與職業專業人士們合作,攜手「說好中國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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