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國安元素是食肆應有之義 文:朱家健

日前,負責審批新簽發或續期牌照的食環署,日前致函食肆等場所持牌人,指出日後在新簽發或續期的牌照及許可證,將會加入國家安全元素;而指明持牌人、持證人以及其「關連人士」,不能作出或涉及「冒犯行為」,其中如有處所違反相關條件,則牌照及許可證將有機會被撤銷。食環署表示,這是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香港法例第132章) 下所新簽發及續期的牌照及許可證,施加與國家安全相關的牌照條件;除了食肆以外,涵蓋的其他牌照及許可證還包括泳池和殯葬業等。這次是繼地政總署於2023年在賣地及短期租約條款內加入國安法適用條文後,再有香港特區政府部門在申請文件的條件置加相關國安條款。

適逢香港國安法實施5周年,正如特首李家超明確表示,香港要加強市民國安教育,令維護國家安全變成文化,香港已從「由亂到治」走向「由治及興」,培養維護國家安全的文化意識,讓公眾自覺識別風險。食環署強調「維護國家安全,人人有責」。是次食環署調整牌照和許可證續期和簽發條件,是與時俱進。

食肆在香港經營,需要持有餐廳牌照、臨時牌照或食品工廠牌照才可合法營運,取得牌照也需要檢視和符合衛生等條件,一間食肆的營運,除了侍應、收銀員、廚師、食物衛生經理和清潔等員工,較大規模的食肆還有市務宣傳和中央廚房等,而飲食業營運者也需要供應商、舖位業主、勞務中介、清潔公司等達致長期合作,換言之,只要其中一個合作方涉及不當行為或「冒犯行為」,食肆若不果斷與其解除合作關係,就會面臨在新簽發或續期牌照時因未符合牌照條件而續期失敗、未能申請或被撤銷牌照。

過去,個別食肆自我標籤為「黃店」,推動所謂「黃色經濟圈」,店內放滿充斥口號、擺放駭人擺設,甚至乎菜單有侮辱官員和警隊的暗語,在收據也有令人聯想到「黑暴」或相關隱喻的字句。這些餐廳格局,讓食客吃得不自在,讓光顧的遊客感到不安,讓香港這個美食天堂蒙羞。

國家安全是全民共識,國家安全法更是香港法律的重要組成部分,遵守國安元素是食肆應有之義。其實,只要食肆安分守己,依法合規,只與守法的經營者合作,符合國家安全元素,行徑光明正大,預期在新簽發或續期牌照時也不會受影響。食肆營運者要合規經營,不要心存僥倖,不要濫用餐飲平台「打擦邊球」,不要把飲食業界高度政治化,不要產生極端叛逆心態而向公眾作出煽動行為,更不要把原本用來聯誼用餐的地方淪成販賣「違法思潮」的平台。

文:朱家健

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會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副秘書長、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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