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餐飲業「鬥平」不是出路嗎? 文:陳凱文

坊間俗稱財爺的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日前接受了訪問,除了強調《財政預算案》提到研究向離境私家車徵收邊境建設費,沒硬性時間要推行之外,又談到本港飲食、零售業「受壓」,因為香港與內地經營成本如租金、人工等不一,於是他建議業界從善用科技、緊貼消費者興趣,以及創新,例如像某些店在濃縮咖啡加橙汁,或者像內地鮮奶咖啡加茅台,會為餐飲業帶來機會。他又指快餐需以產品及服務等,給予消費者一個好的體驗,讓人願意回頭光顧云云。

財爺這番言論,實在是可堪玩味。先說私家車北上徵費,財爺指自己並非「建議話要做」,而是「探索」、「舉例」,這是玩文字遊戲。所謂建議還是英文的suggest,都是提供一個可供大家探索其可行性的行動,私家車北上徵費若不是建議,哪裡來的探索?而且最大的問題是,財爺在本質上而言,其實屬於我國的地方幹部,他在探索任何地方財政措施時,有否把粵港澳大灣區融合此一國家發展戰略,視為優先考慮的因素呢?

如果有,他難道會不明白,中央掃除所有政策難點,讓港車北上得以落實,其目標正是促進大灣區城市之間的人員流動,進一步推進整個粵港澳大灣區的融合嗎?是故,北上私家車徵費,不論以何種名目徵收,都會打擊部分港人驅車北上的意慾,跟中央當日放寬港車北上的政策,徹底地背道而馳。說得直白一點,單是覺得私家車北上徵費值得「探索」,已經是管治格局上出了問題。

財爺談論本地零售和餐飲業應該如何做,也是莫名其妙。根據政府官方網站資料,財政司司長的主要職責是:(一) 協助行政長官督導財經、金融、經濟、貿易、發展、房屋、運輸、物流、創新科技及工業範疇內政策的制定和實施;(二) 在金融管理局的協助下管理外匯基金;(三) 負責編製政府財政預算案,並根據《公共財政條例》,每年向立法會提交政府的收支預算。縱觀整個網站,可沒提及財爺的職責,是收着納稅人出的糧,去教某個行業如何做生意。

由此可見,本地零售或餐飲業有否所謂的「受壓」,乃至對方有何市場應對策略,財政司都沒有任何提供建議的法定和道德義務。說到這裏有人或許會說,財爺的發言是源於有記者提問,但撇開對方可避而不答,或者說相信本地業界有能力應對市場變化,所謂「鬥平不是出路」的觀點,也是有點不符合市場規律。其實按照一般的市場供求定律,當市場存在競爭,因而出現供過於求的情況時,售價會自然下跌,部分競爭力不足的賣家亦會在損手後退出市場,而財爺提到的人力成本和租金,亦從來不是一成不變。

因此,財爺之言是建基於租金和薪酬不變的假定之上,但事實卻可能是部分商家在外地競爭、高人工和貴租下被淘汰之後,人力市場和舖租亦會隨之而下跌,最終令香港與外地同行的價格差距逐步收窄至同一水平。況且財爺似乎忽略了一點,香港比起內地,外國進口食物一直存在價格優勢。以進口海產為例,內地的進口增值稅為13%,蝦類關稅為15%,蟹類為14%,魚類則為为12%,香港則在《基本法》保障下,保持了自由港地位,進口食物一律不徵關稅。

進口紅酒的價格差異更大,根據內地稅法相關規定,葡萄酒在海關港口過關需徵收 14% 關稅、10% 消費稅及 17% 增值稅;在批發和零售環節,批發商和零售商均須各自繳納17%增值稅和7%城市維護建設稅,意味着一瓶進口價為100元,到消費者手上便須合共繳納102.5元的稅。相比之下,香港自08年取消所有葡萄酒稅項,亦無增值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可見連政府在推動本地葡萄酒分銷和零售業務時,都是透過「鬥平」建立價格優勢。

除此之外,財爺提到以創新或服務質量取勝,也是忽略了租金和人力成本的問題。一間人手長期短缺的食肆,很難提升服務質量,問題是部分食肆若已面臨虧蝕,又哪來資源增加人力成本的投放?至於創新弄出爆品,先不論本地中小型食肆,未必能像部分全國連鎖食肆一樣,專門聘人從事食物或飲品的研發工作,香港在沒有租金管制下,生意一有起色,舖主隨即加租把利潤榨乾,這種市場生態之下談創新,又真的是出路嗎?答案其實不言而喻。

文:陳凱文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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