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三條立法難度大 基本法教育須推動

新任中聯辦主任駱惠寧在1月20日出版的《人民日報》理論版發表文章,題為「推動香港『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駱惠寧的文章立即引起香港媒體的注意,並且將聚焦點放在他在文中提及的,支持香港特區政府建立和完善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並強化執法力量這一點。不過駱惠寧文章中還有另一點同樣值得注意,就是要在全社會尤其是青少年中大力加強憲法和基本法教育。

這是駱惠寧赴港履職後,首次以中聯辦主任在《人民日報》發表文章,透過這篇文章,社會公眾應該可以更進一步了解駱來港的使命,以及大致的工作方向,值得留意。

駱在文中提及,香港、澳門自回歸祖國之日起,重新納入國家治理體系,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兩個特別行政區基本的憲制責任和政治要求。對於特別行政區而言,如果國家安全體制機制長期缺位,外部勢力就能夠無所顧忌進行滲透破壞,「一國兩制」實踐就面臨被衝擊和破壞的極大風險。他並指出,將一如既往地支持香港特區政府,建立和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並強化執法力量。

去年十月底的中共四中全會強調了要建立和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多位中央官員已先後提出要求依照基本法完成廿三條本地立法,中央的目標和方向已經十分清晰,問題是應如何才能在香港完成立法。

廿三條立法須立法會過半數通過,本屆立法會,建制派議員佔了多數議席,目前已經接近三分之二多數,如果只計立法會內的票數,通過立法是綽綽有餘的。但問題是社會的氣氛並不配合。在政府的整體支持度低的情況下,任何具有社會爭議性的議題,都有可能引發較大規模的社會衝突。廿三條立法自2003年失敗之後,歷屆政府都不敢重提立法之事,原因之一就是社會大眾對立法存有很大的誤解,牴觸的心理較強。經過去年為時半年的反修例之亂,想要在社會上爭取較大的共識,成功推動廿三條立法可以說是難上加難。

有一些意見認為,特區政府如果自己未能完成廿三條立法,仍然可以有多種辦法,其一是修改基本法,將「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改為也可由中央頒布法律實施,其二是由全國人大立國安法,放入基本法附件三。這兩種辦法過去都有過討論,不過從駱惠寧的文章看,仍提支持特區政府完善法制和執行機制,採用上述兩種方法的機會不大。

今年九月即將進行立法會換屆選舉,在本屆立法會屆滿之前完成廿三條立法,已經是不可能的事,那麼換屆之後呢?很顯然,能否成事首先要看建制派能否保住過半數的議席,其次同樣要看社會環境是否適合。而營造良好社會環境,關鍵就在於駱惠寧文章中提及的在全社會,尤其是青少年中大力加強憲法和基本法教育,鞏固香港「一國兩制」成功實踐的社會政治基礎。

香港推行「一國兩制」之所以出現種種困難,包括上面所說的廿三條立法的困難,許多事情歸根究底,都可以歸結為教育上出現了問題。回歸22年來,憲法和基本法教育、國情教育的缺乏和不足,令許多香港市民,尤其是回歸以後成長起來的年青人,未能正確認識「一國兩制」。「一國兩制」甚至從一開始就被嚴重誤解和誤導,這是香港種種問題的主要根源。因而,改變這種狀況,已經是刻不容緩的問題。

加強憲法和基本法教育不能假手於人,必須由特區政府擔當起主要的職責。要先從政府內部強化憲法和基本法教育,大幅提升政府官員和公務員的國家意識,從政府各項政策中檢討,改變所有不符合憲法和基本法精神的政策措施。同時要推動全港的教育改革,把憲法和基本法教育放在重要的位置,尤其要培育足夠的師資力量,執行中小學的憲法和基本法教育。

做好了這些事,香港的「一國兩制」才有可能在健康的社會土壤中,茁壯成長起來,進而行穩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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