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佔領行動」期間,涉嫌襲擊曾健超被定罪的五名警務人員, 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被拒。
今日(7日)只有首被告總督察黃祖成有到法庭,另外同案上訴人高級督察劉卓毅、警員白榮斌、陳少丹及關家豪均未有出席聆訊。
2014年五名上訴人與另外兩名警員,合共七人涉嫌在龍和道毆打社工曾健超,大前年原審裁定七名警員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陳少丹另外一項普通襲擊罪成,各判囚兩年。
上訴庭去年判其中兩名警員上訴得直,而另外5名警員的定罪上訴則被駁回,但刑期獲減至15至18個月。五名警員今(7日)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為翻案作最後嘗試。上訴人律師質疑打人影片的真確性,以及原審法官在處理該些影片採用錯誤的法律標準,惟法官未有接受,拒絕頒下上訴許可,五警終極上訴止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