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反對派現任和前任立法會議員到訪海外,輪流唱衰香港,無中生有,製造偽議題為外國提供彈藥,在中美貿易戰挑動香港的特殊地位;另外,反對派又在梁振英UGL事件大造文章,縱使廉政公署和律政司已分別表示因證據不足,決定不繼續對UGL案件進行調查和檢控,然而,反對派窮追猛打,硬要律政司尋求獨立法律意見,不但僭建了程序,亦是以立法粗暴干預律政司運作和決定,牽頭破壞司法獨立,此舉是極不尊重律政司的專業、操守和獨立性。
反對派耍出連環拳,干預法治,他們的潛台詞是,檢控和管治,要按他們的指揮捧揮舞才算心滿意足,反對派隨意的干預檢控權可是人治行為,不可一,不可再。須知道律政司主管刑事檢控,不受外界干涉;若提倡律政司就某些檢控決定須事先徵詢獨立法律意見,甚至是重金禮聘海外的御用大狀作出法律意見,不但是架空了律政司的權力,亦是對律政司內部專家的不尊重,打擊律政司刑事檢控科的士氣,反對派也將成了凌駕律政司的「太上皇」,律政司不受干涉的定律亦名存實亡。
UGL事件由醞釀到現階段,都是捕風捉影,對人不對事,且呈高度政治化。即使連英國和澳洲的調查部門也已書面拒絕調查個別香港立法會議員的「舉報」,該等政客的堅持徹查到底似乎成了他們的政治表演,永續並無限延伸,毋視法律和證據已還當事人一個公道,是「政治莫須有」,反對派的唯我獨尊,是專制獨裁。既然反對派信奉的「洋書經」、「洋菩薩」也「佛口婆心」勸退他們的無理舉報,繼續發酵和胡鬧,只是雙重標準,輸打贏要,輸掉公信力。
海外的資深大律師畢竟也不知道本地事件的來龍去脈,難道海外的月亮真的特別明亮嗎?若尋求獨立法律意見恆常化,將是對香港檢控制度的另類凌駕。檢控不受外界干預,體現了香港獨特的核心價值,反對派妄圖借政治干預律政司,賊喊捉賊。既然事件已告一段落,反對派的大吵大罵只是干預法治的霸權,對香港百害而無一利,反對派不能為了一己私慾而毀了香港引以為傲的法治。制度便是制度,香港的法治可不是為反對派度身訂造、可供任意搓圓撳扁的傀儡玩意。
文 : 朱家健
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特邀會員、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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