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防左 更要防庸官——也談劉利群風波 文:陳凱文

日前,食環署署長劉利群獲晉升為食物及衞生局常任秘書長,引起了部分建制支持者和媒體的質疑。為此,政務官出身的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表示,不應當「文革式」批鬥劉利群,亦有時評藉此事呼籲「要反右 也要警惕左」,稱中央現在重拳出手,撥亂反正。在這種高歌猛進的氛圍下,要反右,也要警惕左,切勿矯枉過正,搞擴大化。

平情而論,不要肅反擴大化,這一提醒在甚麼時候都對,但衡量現在是否已經擴大化,其前提是今次事件的主角劉利群,從官期間的功績,確實值得被晉升,只是被人用陰謀論、誅心論或出身論的手段抹黑,並因而影響了士程。然而,不論葉劉還是其他為劉利群喊冤的時評員,能夠講出對方擔任食環署長期間,有甚麼政績呢?似乎沒有。

有人說,劉利群是次紮職,本是官場論資排輩、順理成章之舉,但是這個所謂的「順理成章」,本身便是值得斟酌的事。事實上,普通市民根本無法知道,政務官有何晉升和考核機制。在此情況之下,自然容易讓人懷疑,有些人只要是成為政務官,便能不用看其政治立場,亦不用看其任內功績,只需混得夠久,便能靠着所謂的「論資排輩」自動紮職。換言之,是次風波本身,反映着香港政務官晉升和考核機制缺乏透明度。

至於所謂的「文革式」批鬥,或者所謂防「左」的說法,主要是有人拿劉利群的丈夫蔡海偉背景說事,指他曾是公民黨成員,並在修例風波期間,曾支持非建制派「五大訴求」主張之一的「設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然而,熟悉港英時代公務員聘用制度的人,都知道過去投考政務官要「查三代」,投考者血親及配偶的政治背景,若是傳統左派或右派,便無可能獲得聘任。難道這又代表港英政府太「左」乎?

非也!過去港英時代「查三代」,一是基於政府的保密需要,以防政府的內部機密不慎外洩;二是防止左派和右派的滲透,畢竟兩人能夠成為配偶,通常都是情投意合,三觀上亦相對契合,可見港英查三代時,亦會審查投考者的政治立場和背景,以此作為衡量對方政治忠誠度的標準,其實合乎常理,跟甚麼「文革式」、甚麼「左」風,沒有直接關係。

當然我們亦不能排除,有些配偶婚後已經同床異夢,或者二人即使政見上南轅北轍,但不影響夫妻感情,但怎樣衡量對方是這樣的例外呢?便要聽其言觀其行。因此,大部分人質疑劉利群跟其老公立場上相近,乃是源於她在修例風波爆發之時,對於非建制派張貼所謂「連儂牆」一事上不作為。如果食環署在她領導下,嚴格按照《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01A及104C條的規定移除所謂「連儂牆」的標貼,便不會有人拿蔡海偉的背景說事。

說到這裏,便不得不說葉劉為劉利群辯護時,提到當時尚有一宗法律訴訟尚未審議。同情地理解,葉劉所說的應是「潘蓮花、洪瑞峰 訴 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署長)及其他人」案,該案源於2013年(不是2010年),食環署以《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04A條及第104C條規定,移走多塊法輪功的橫幅與展板,兩名法輪功學員因而在同年7月提呈司法覆核。

高院原訟庭原於2014年判法輪功學員敗訴,對方上訴至終審法院,發還原訟庭重審後,高院於2018年判食環署執行市政條例 ,不符《基本法》的「依法規定」要求,因而判政府敗訴,而修例風波在6月開始爆發之時,案件確實仍在上訴階段。然而,政府一日未是終極敗訴,食環署其實仍可繼續執法。

退一步而言,我們假定食環署在修例風波初期,因為等上訴庭結果而未執法,但是上訴庭在2019年12月已判食環署上訴得直,為何又未見有人清理「連儂牆」呢?由此可見,拿所謂的法律爭議說事,只能忽悠不諳案情的普通市民,不能構成劉利群當時不作為、有法不執的合理辯解。

最後但是不得不說,重提劉利群的不作為,並不是甚麼翻歷史舊賬,更不是針對劉利群一人,而是要讓有關方面明白,現行的公務員聘用及晉升制度,究竟能否真正做到論功行賞。若是因為擔心所謂的「不利穩定」,便要任由香港的政務官遇事避難,縱容他們渾渾噩噩不作為,純粹靠着混資歷紮職的話,這樣換來的所謂「穩定」,最終只會換來更大的隱患而已。

文:陳凱文

學研社成員,香港投資日報主筆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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