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亂象】劉偉聰涉違國安法仍獲任唐英傑代理律師 黃汝榮籲法援署換人

首宗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唐英傑案,將於本周三(23日)開審。法援署日前安排深水埗區區議員大律師劉偉聰作為唐英傑案件的其中一名代理律師,但劉早前亦因參與立法會初選,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中「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雖獲准保釋,但他是否有資格代表唐英傑,備受質疑。退休法官黃汝榮認為,該委任理論上雖然無問題,但為免法庭對辯方有偏見,被告或法援署應考慮更換辯護律師。

黃汝榮認為,法援署應該撤換劉偉聰。(資料圖片)
黃汝榮認為,法援署應該撤換劉偉聰。(資料圖片)
劉偉聰因參與立法會初選,被控《港區國安法》中「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劉偉聰FB)
劉偉聰因參與立法會初選,被控《港區國安法》中「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劉偉聰FB)
唐英傑獲法援署安排劉偉聰為其中一名代理律師。(中通社)
唐英傑獲法援署安排劉偉聰為其中一名代理律師。(中通社)

黃汝榮表示,法援署僅可以在兩種情況下拒絕某一大律師為被告人提供法律服務,一是該名律師在過往案件中處理手法失當,例如故意拖延時間等行為。二是有專業失當行為,即大律師面對刑事罪行且已經被定罪。由於劉偉聰被檢控但未被定罪,法援署批准劉偉聰做代理律師,理論上無問題。按照大律師公會的守則,劉偉聰需主動匯報被檢控刑事控罪,而大律師公會將留意其一舉一動。

黃汝榮續指,從法援署角度考慮事件,被告唐英傑和法援署都同意委任被控罪的劉偉聰作為辯護律師,勢必存在一定可能性會讓法庭對辯方有某種看法,但法援署未有考慮這一點。他指,今次審理案件的其中一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早前處理過劉偉聰的保釋申請,當中有產生偏頗情況。

黃汝榮認為,假設唐英傑被定罪後提出上訴,不排除會將辯護律師所做不足或法官對辯方有偏見,成為上訴的理據。他說,法庭現時未有指出其中的不恰當之處,是避免被指對辯方有成見,做法正確,但他強調,為避免以上情況出現,最適當的做法是在未開庭前,被告人和法援署就是否更換辯護律師,重新考慮和進行審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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