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衷共濟愛港聯盟:張達明屢違專業操守 促律師會嚴懲

和衷共濟愛港聯盟帶同橫額,高叫口號,到中環香港律師會總部集會請願,批評香港大學法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多年來戴着「法律高人」冠冕不斷「鑽法律條文空子」,在反修例風波期間不停為暴徒提供與政府對着幹的法律意見,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更大力鼓吹法治及人權保障不再存在,聯盟要求律師會調查及懲處張達明。

和衷共濟愛港聯盟帶同橫額,高叫口號,到中環香港律師會總部集會請願。
和衷共濟愛港聯盟帶同橫額,高叫口號,到中環香港律師會總部集會請願。

和衷共濟愛港聯盟手持「張達明違專業操守 律師會須調查懲處」,「違專業 犯國安 張達明 須嚴懲」,「張達明政治不中立 律師會專業受威脅」等標語及高叫口號,今早到中環香港律師會總部集會請願,並遞交請願信。

聯盟召集人李國昌指出,張達明長期跟中央及特區政府「對着幹」,2017年7月「一地兩檢」立法時已提出該法案衝擊香港法律,質疑「一地兩檢」,也說不能靠《基本法》約束中央權力。2019年2月張達明借題發揮指《逃犯條例》是貫徹中央對港全面管制權,這說法不單是無稽,更是破壞「一國兩制」的活生生例子。

張達明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言論上不斷質疑及挑戰法庭的裁判,說國安法條文第43條實施細則偏離立法和人權保障法,香港已失去獨特性,「兩制」亦不存在,李國昌批評,這類意見完全是只憑空想去「砌詞」抗拒國安法,有違法律專業精神。2020年9月,張達明再批評警方和律政司的拘捕與檢控手法,指香港人過去可以享有言論自由,尊重多元表述,可批評政府的不理想施政,但現在已變成一個頗極權的社會,強行將違法的事拉進言論自由的範疇,是極為偏頗的意見。

李國昌又指,張達明對「非法集結」更有他的「抗拒定義」,指法院裁定黎智英等人涉「8.18」和「8.31」非法集結罪成並判監,有違終院的判決指如果是和平集會示威而未有依照本地法律和警方要求,都會受到《人權法》保障,不會判即時監禁,張達明指上述判決即是不鼓勵民眾「和理非」遊行示威,這種偏頗的意見,反映張達明政治不中立且違反專業精神。

他強調,作為律師是需要嚴守保密原則,何況張達明是律師會理事,竟然將該會會議的保密內容外洩,律師會其後需要通過對張達明的不信任動議,裁定對方違保密責任。他認為,張達明這種嚴重違反專業操守行為,只是對他提不信任動議並不能反映問題的嚴重性,必須凡就其過去的不中立不專業展開調查,證實後更要懲處以向公眾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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