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見病立法】(1) 立法會議員大團結 全城高呼為罕見病立法 政府無動於衷

立法會是政治的殺戮戰場,建制、泛民在會內鬥過你死我活,但有一個議題,兩派竟然達至無差別共識,就是為罕見病立法而戰。
事實上,香港在保障罕見病人權益方面被指大落後於世界,大中華地區只有港澳沒有罕見病法例。今年一月立法會通過議案,要求立法保障罕見病病人權益;古天樂等一班演藝人,則拍片質問政府何時定義罕見病。民間為罕見病立法的呼聲非常高漲,但政府似乎仍然無動於衷,病人和家屬繼續受折磨,「有病唔識醫,識醫冇藥醫,有藥無錢醫」的慘況究竟何時了﹖

文﹕李向榮 圖﹕黃冠華、陳家榮

張超雄準備為罕見病立法。
張超雄準備為罕見病立法。
葛珮帆認為事態嚴重,已去信保安局,如發現違法,應拘捕有關人士。
葛珮帆認為事態嚴重,已去信保安局,如發現違法,應拘捕有關人士。

「局長,點解人哋個仔有得醫,Carol個仔冇得醫呀?嗰種痛心,我哋唔明點解政府唔明白,唔體諒﹗」

今年1月23日,立法會。葛珮帆議員在席上發言,就張超雄議員提出「立法保障罕見疾病的病人權益」動議提出修訂,說到政府醫療體系,對治療罕見病人不公時,她為病人母親Carol發聲,質問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其間花名「EQ」的葛博士也一時感觸﹐說到變聲眼濕濕,流露真情;局長則望着葛,木無表情。

議員提私人草案為罕見病立法

這一議案,由張超雄提出,李國麟提出修訂,內容提到新加坡、日本、澳洲、台灣及韓國等地早已為罕見疾病定義,制訂支援政策,設立罕見疾病個案資料庫,但港府至今仍沒有為罕見疾病病人提供支援。

議案要求成立政策委員會,成立罕見疾病評估小組,立法界定罕見病為每1萬人中少於1人的疾病為罕見病,設立罕見疾病藥物註冊制度,設立專項津貼制度和罕見疾病資料系統,設立醫療專責隊伍,並加強醫護培訓,以及設立跨專業小組,為促進罕見疾病病人及其家人的身心健康提供支援。

至於葛珮帆則再修訂,加入在公營醫療系統引入基因檢測,包括為孕婦提供免費胎兒染色體基因檢測服務,以及向有意生育人士提供孕前染色體基因檢測服務,讓胎兒能及早醫治,有基因問題的準父母也可作出合適的生育決定。

陳肇始廻避立法15分鐘「遊花園」

陳肇始用了15分鐘重申現行政策。
陳肇始用了15分鐘重申現行政策。

在回應議員提問時,陳肇始花了15分鐘講述現有政策,認為現行種種已經足夠。發言議員不分黨派圍攻政府,身兼作家的鄺俊宇說﹕「我認為罕見的,不是香港的罕見疾病,而是香港政府的態度。」麥美娟說﹕「當然,政府可以想出100個理由、1萬個理由⋯⋯我只希望政府專注考慮最重要的一 件事,就是可否給予病人和其家屬一個希望?」議案最終獲53票讚成「零反對」,成為近年少有獲全體在席議員無人反對通過的議案,只有何君堯一人棄權。

公共醫療只顧成本效益觀點狹隘

張超雄已與妻子及女兒抵達多倫多。
張超雄已與妻子及女兒抵達多倫多。

近一兩年罕見病問題開始在社會醞釀,先有病人池燕蘭,2017年因等不及政府資助使用貴價標靶藥而離世,引發熱議。到去年,香港電影金像奬頒奬典禮,一班電影人拍片,問香港何時為罕見病作定義,愈來人愈多人關注罕見病。事實上,議會一直就此議題,向政府步步進逼。張超雄於辯論前,已向衞生事務委員會提交擬提出的《罕見疾病條例草案》 。

這是一個議員法案,內容和早前動議辯論的,大致相同。張超雄說,他想訂立港版孤兒病法例,因為自己是社工,以幫助弱勢為天職,少數人的權益是我要關注的。目前的現實是,醫管局靠政府每年幾百億撥款,應付幾百萬人的醫療需要。」

「政府的第一大考慮,是成本效益,用最少錢醫最多人,這樣罕見病人就被忽略,因為這病是用很多錢,醫很少病人。」張超雄認為這種看法非常狹隘﹕「如果我們不在局限的角度看,例如一個一年藥費是100萬,我們有300多萬勞動人口,是否每人付一蚊都不能呢?當然不是!問題是沒有一個機制請大家每人給他一元救他的命,所以說貴不貴是相對的。」

台灣經驗證花費資源有限

台灣於2000年就罕見病立法,時任總統馬英九接見罕見病童。
台灣於2000年就罕見病立法,時任總統馬英九接見罕見病童。
即使美國早已立法應對罕見病,民間團體仍不時聲援罕見病人。
即使美國早已立法應對罕見病,民間團體仍不時聲援罕見病人。

「港府應該按香港的實際經濟情況,了解香港是否真的付不起錢幫助罕見病病人。我到台灣和當地衞生官員討論過,他們給我計算,其實在健保藥物的開支中,罕見病藥物的開支只佔總數3%,雖然未來會增長,但當地官員說他們從來無擔心過。」張超雄解釋,因為他們實行保險制,民眾共同分擔風險,事情變得可行,所以他覺得台灣都做得到,香港沒有理由做不到。

香港在應對罕見病方面,可說是大落後。美國、歐盟、日本、新加坡、韓國、菲律賓、大陸和台灣等地,多年來都致力制訂政策,以應對罕見疾病患者所面對的種種問題。先是美國,他們在1983年通過定《孤兒藥品法》 (Orphan Drug Act),訂立指定藥物為罕見疾病藥物的準則;期後歐盟、日本和台灣亦以立法方式設立類似制度,其中台灣在2000年通過《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應對罕見病。罕見病患者亦被列入《身心障礙者保護法》中,可有殘疾人士的福利。

內地發布《第一批罕見病目錄》

內地去年公布第一批罕見病目錄。
內地去年公布第一批罕見病目錄。

內地近年亦急起直追應對罕見病。去年5月,國家5個部門聯合發布了《第一批罕見病目錄》,共涉及121種罕見疾病。到今年2月,國家衞生健康委宣布建立全國罕見病診療協作網,以加強中國罕見病的管理,提高罕見病診療水平。 今年3月1日起,國家對首批21個罕見病藥品以及4個原料藥,參照抗癌藥獲減稅入口優惠。

不少國家、地區主動為罕見病立法,但在香港卻要由議會提出。回歸以來,由議員撰寫全新的議員法案,從來沒有一次能夠通過成為法律。張超雄認為,他提出的法案,成功的機會亦都「接近零」。他解釋說:「基本法第74條訂明,私人草案不可以動用政府公帑、不能改變政府運作,以及要行政長官書面同意。」他提出的法案,一定會涉及政府開支,內容亦涉及藥物、治療和預防,這都影響社會運作和公帑運用。

就算立法會主席容許,事情還須得政府同意才可繼續:「如果政府同意,就不用我去提出啦,法例應該由政府寫。」張超雄寫這條法例,不是志在以他的名義立例,而是希望「做埋畀政府睇」,社會有這個聲音,議員有需要去反映:「如果政府不認為是要優先做的事,不要緊,我為你準備法例,政府拿去用,提交立法會審議。」

推廣基因檢測為下一代負責

張說現在「全世界」都同意為罕見病立法,包括香港民意:「議會內外,建制和民主派全部沒有反對,只要政府願意,便『水到渠成』。」張超雄要傳達這個訊息,如果政府這樣都不做:「我無權、亦無符,但至少我盡了力。」

眾所周知,張超雄的二女是一名罕見病病人,但他說不是為女兒立法,而他女兒患的病是無藥醫的,但是他感到作為家長會擔心,如果再生育會不會再誕下有罕見病的下一代﹕「我們也有問當年的醫生,如果我再有小朋友,會不會出現同樣情況?」罕見病80%有遺傳性,不是人人都知道自己有問題,如果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選擇生育,說不定就是累了下一代。

「無論如何抉擇,我們都不可能『盲摸摸』。沒有立法,沒有一個框架去做,不應該出現的狀況便會繼續發生。」張超雄認為,如果立法,每個人都做基因檢測,發現有問題後,可向他們解釋下一代的患病機會,對減低重覆出現同樣疾病的情況會有幫助。

設罕見病資料庫迎醫學突破

放眼未來,張超雄說透過基因排序找出有問題的基因,再以編輯技術來治療,那是未來醫學發展的方向。香港應該把握時機,透過立法建立資料庫,為未來做好準備,否則明日真的有了治療的方法,香港也沒有條件去醫治罕見病病人。

儘管立法會聲音一致,但政府仍然沒有回應,只在本年度財政預算案中,增撥4億元擴闊藥物名冊,其中受惠的罕見病藥物只有一種,用來治療結節性硬化症,從安全網藥物轉為專用藥物。究竟罕見病病人的命運如何,未來還要看政府的取態。

9045

相關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