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審訊第64天】陳梓華:黎促成立會初選 「背後做咗好多工夫」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日(23日)續審訊,第5名從犯證人、法律助理陳梓華下午續接受控方主問。陳梓華供稱《重光香港計劃》眾籌活動在2020年籌得逾175萬美元,即近1,400萬港元,供重光團隊的「美國線」進行國際游說,包括聘請美國政府顧問公司負責接觸民主黨官員去推動制裁。陳梓華說,他是少數知道黎智英是構思立法會初選的人,指對方用上大量媒體資源及人脈,「背後做咗好多工夫」促成初選。

黎智英認為,《國安法》「雷聲大雨點小」,法例生效後沒有改變國際游說的立場。
黎智英認為,《國安法》「雷聲大雨點小」,法例生效後沒有改變國際游說的立場。
2020年5月底SWHK的資金將近耗盡,劉祖廸再發起眾籌,結果籌得約1,400萬港元,用於國際游說。
2020年5月底SWHK的資金將近耗盡,劉祖廸再發起眾籌,結果籌得約1,400萬港元,用於國際游說。
黎智英認為,英文版可令《蘋果日報》由本地傳媒變成國際傳媒,更有國際話語權,獲更多人關注。
黎智英認為,英文版可令《蘋果日報》由本地傳媒變成國際傳媒,更有國際話語權,獲更多人關注。
附近馬路改由人手指揮往來交通。(周文虎攝)
附近馬路改由人手指揮往來交通。(周文虎攝)
警方在散庭後嚴密在西九龍法院外布防。(周文虎攝)
警方在散庭後嚴密在西九龍法院外布防。(周文虎攝)

上午控方顯示陳梓華與黎智英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前的WhatsApp對話,陳指若法例生效後要拉人的話,第一個會是黎智英。以英文回覆黎「Martin 教導我時勢造英雄』,我沒有回頭路,我有責任盡可能保存我們的力量我也不會放棄。如果你們都倒下了,我將是留到最後的人。」黎回覆陳:「這就是為甚麼你和你的戰友如此重要,這將是一場漫長的戰爭,你是我們勝利的希望。」

陳解釋,當時他認為負責任的做法為,「應該喺國安法之前,將所有人送走,而我應該係最後尾一個走。因為佢哋做咗好多嘢,但係我一直好似佢哋咁樣建樹」。陳解釋,他的角色只是不斷傳話,可以有多人代替」,但如李宇軒、劉祖廸、黎智英、Mark Simon 等人則在國際線上「好難取代」。而黎指的「戰友」則指,陳與劉祖廸、李宇軒及 SWHK 團隊。

憶述,20205月底 SWHK 的資金將近耗盡,劉祖廸有意再發起眾籌,李宇軒則意認為時機未到,他們二人曾致電與陳交談。最終他們決定於眾籌條款中,加入「多元重光計劃」,使用款項時可以靈活

陳補充,過往眾籌均針對登報,如果是次眾籌只提及「打國際線」,未必可獲足夠支持,亦太空泛,再者,當時有人對國際反感,所以使用「多元計劃」字眼,以採取不同手段推動制裁,或倡議經濟封鎖。陳表示,當時向黎發送連結,以向黎報告「我哋做緊咩」,而且擔心有人對國際說反感,希望黎智英協助做宣傳。

控方針對陳於 2020 5 28 日向黎發送的連登連結提問,連結的題目為「【突發】攬炒過後是晨曦!攬炒團隊《重光香港計劃》眾籌上線!」由用戶「我要攬炒」發出,陳確認即劉祖廸。控方指該帖文內容附上眾籌網站,帖文列明籌款目標級別,當中 80 萬及 160 萬美金級別中,可提供資金進行國際說,如目標超過 175 萬美金,可成立各地香港人/文化辦事處、支援民間議會等。

陳解釋,李宇軒曾於 2020 年初表示,Mark Simon 曾提及,可嘗試租用美國國會山莊的商務辦公室舉辦展覽。而此概念啟發李宇軒,他可以在不同地方宣傳香港或民主活動,開設香港文化協會。陳憶述,最終計劃共籌得逾175 萬美金即 1,400 萬港元,當中有用在國際說方面,包括SWHK 美國線以眾籌款項聘請美國顧問公司,以接觸民主黨議員,推動制裁。

控方圍繞裴倫德(Luke de Pulford)及他有份創立的「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提問,陳憶述,最終整個 SWHK 以團體名義加入 IPAC,他指當時香港的氣氛,「成個 movement(運動)有啲 die down(變弱),有啲人唔知應唔應該繼續等等」。陳又稱,當時李宇軒有透露自己協助IPAC編寫網頁,後來亦協助翻譯工作,及好像成為裴倫德的助手一般。

陳梓華續供出他在20206 16 日到壹傳媒大樓與黎會面的過程。他憶述,當時由黎的司機載他到壹傳媒大樓,再由另一職員帶他由後門進入大樓房間當時黎解釋此做法是為了避開鏡頭,亦擔心被人發現他與年輕抗爭者有連繫,或令陳的身曝光。

陳形容,當時黎提及《蘋果》不斷虧蝕,商業上需要支援,當時亦需要大量資金營運《蘋果》英文版,「畀外國人睇嘅,雖然係蝕錢嘅,但其實對於佢嚟講好有價值」。陳表示,黎當時稱「《蘋果》若然有一個英文版嘅時候呢,就可以好直接同埋好快畀到一手嘅資訊,去畀外國嘅『枱底人』睇到」,對方能作出更有利黎的政治判斷。

陳續解釋,當中的政治判斷包括,當「枱底人」閱讀《蘋果》英文版時,「佢哋係睇緊 Apple Daily蘋果日報)形容嘅香港,或者提供嘅資訊,咁會有預設嘅立場」,讓這些「枱底人」可寫報告予其所屬政府,如應否作出制裁,或其他措施。當時黎認為,英文版可令《蘋果日報》由本地傳媒變成國際傳媒,更有國際話語權,獲更多人關注。

兩人談到國安法,陳梓華認為要「褪」,避免倡議制裁,黎智英卻認為,國安法「雷聲大雨點小」,稱自己「唔會有事」,他會繼續在不同媒體呼籲制裁,亦向陳梓華說,國際線要繼續做。陳今指,國安法生效後,黎智英沒有改變國際游說的立場。 陳梓華稱,他是少數知道構思立法會初選的是黎智英。黎智英用上大量媒體資源及人脈,形容黎「背後做咗好多工夫」,促成初選。

案件明早(24日)續審。

影片由天機HKWISDOM提供:
https://youtu.be/ehg5RvreN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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