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 艇主鄧棨然承認妨礙司法公正 案件押後至4.16判刑

12名港人蛇案其中一名涉案被告鄧棨然,在內地就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服刑完畢後,移交至香港警方,並就在港原本面對的藏汽油彈案,及因潛逃而加控妨礙司法公正案分別到法院應訊。他早前已就藏汽油彈案認罪,區院今日(14日)開庭處理妨礙司法公正案。鄧棨然承認控罪,因應同案被告正就刑期上訴,法官練錦鴻稱本案受公眾注目,不欲倉卒下決定或理由不詳細,將兩案押後至416日判刑,期間鄧續還押。

鄧棨然承認妨礙司法公正罪。
鄧棨然承認妨礙司法公正罪。

現年34歲被告鄧棨然,報稱經營樂高積木銷售生意,就本案被控於201912月至2020823日期間,在香港連同一個稱作「廢中」的人、一個稱作「恩典」(別名「大媽」、「姑媽」、「姑姐」或「Sister」)的人、一個稱作「Zizi」的人、喬映瑜、廖子文、鄭子豪、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黃臨福、黃偉然、李子賢、郭子麟及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通過導致喬映瑜、廖子文、鄭子豪、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黃臨福、黃偉然、李子賢、郭子麟、鄧棨然及李宇軒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以阻止及阻礙對香港警務處的調查及/或因該調查而引發或可能引起的刑事訴訟。

案情透露,被告為了潛逃,曾經學習駕駛快艇,「廢中」為鄧安排兩節各長34小時的免費航海訓練,並物色快艇和繳付10萬元訂金,鄧清付餘款25萬元買快艇。根據海事處的紀錄,鄧沒有任何操作船隻的牌照,而他是涉案快艇的登記船東。法官練錦鴻關注,涉案快艇是否不宜越洋遠行,控方表示確認。

案情又指,眾人曾會面商討計劃,討論航行路線,議定一旦被截獲,就會訛稱去釣魚,他們會帶魚具掩人耳目。控方指,眾被告的潛逃計劃周詳,快艇長約9.7米,最大寬度為 2.57 米,准載總人數為 12 被截獲時,船上有30桶燃油,每桶重30公斤,當中5桶已清空。庭上透露,本案另外兩名被告廖子文及鄭子豪不服刑期提上訴,上訴庭會在319日開庭聽取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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