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要求申請第二期保就業的百佳及惠康,將最少五成工資補貼回饋社會,但兩大超市如何回饋市民則引起爭議。保就業計劃原意是向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和員工提供的紓困措施,像百佳、惠康這類在疫情中,銷情不減反增的企業,原本就不應該列入受惠的名單中,但政府竟然明知有問題,仍然要向這兩家企業批出保就業基金,這才是問題的本源。
百佳、惠康本非慈善機構,向社會派發福利費時失事,倒不如將相關款項全數捐出,交由社福機構用於補助失業人群,或能減少爭議。
政府的保就業計劃,是第二輪防疫抗疫基金下的一項紓緩企業及僱員解決疫情困境的計劃,透過向僱主提供有時限的財政支援,協助企業支付員工的薪金,以保留可能會被遣散的僱員。
本港的兩大超市百佳及惠康,在疫情期間的銷售額不減反增,亦不存在大量裁員遺散僱員的問題,因而,嚴格地講,他們並不符合「保就業」計劃定義下的受惠企業。
但政府明知向百佳及惠康批出保就業補貼存在問題,仍然向他們批出保就業計劃申請,第二期保就業計劃中,百佳共取得1.6億公帑補貼,惠康取得1.8億元公帑補貼。原則上說,這裏合共3.4億元公帑均發放得不合理。政府要求,兩大超市必須向社會回饋最少五成第二期保就業補貼,這一要求的理據何在?為何是五成而非全部?
百佳及惠康只是兩家企業,以賺取利潤為主要目的,政府的保就業計劃既然存在漏洞,他們必然不會放過這些可以為企業賺取利潤的機會,所以,百佳及惠康在疫情下銷售不減反增之下,仍然向政府申請保就業計劃,並不能怪這兩家企業,而是要怪政府政策出了漏洞,而且把關不嚴,讓公帑未能用得其所。
百佳及惠康也並非福利機構和慈善機構,要求這兩家企業將政府的補貼中的一半,回饋社會,可能確實並非他們所擅長。全面減價方案,政府表明不能接受,原因是難以時刻監察超市貨品價格,而減價和凍價又未能與平常提供的優惠作區分,未能量化,方法也不具透明度,所以政府批准兩超市的回饋方案並不包括任何折扣安排。
而其中一家超市擬推出的全民大抽獎方案,同樣引來很大的爭議。回饋社會,很大機會變成超市的市場推廣活動,而且只有幸運者才有機會中獎,享有福利,這與政府向受疫情影響的困難市民提供紓困補貼的本意並不相符。更何況,大抽獎根本就是商家慣用的促銷推廣手法,大抽獎派發現金恐未必能符合法律要求,如果派發消費券、折扣優惠券等,最終企業仍然是最大的得益者,這樣做與紓解民困根本是兩回事。
至於向弱勢社群派發現金食物券,如何派?派給哪些人?食物券如何使用?等等這些,都會引起新的爭議。
要求兩大超市將不應得到的保就業抗疫補助回饋社會,但又沒有說明回饋的具體辦法,又要做得公平,讓社會沒有爭議,這真有點難為這兩家超市。問題的根源出在政府身上,但政府卻沒有完善的補救方案。
為今之計,最簡單的方案,就是讓兩大超市將政府要求的半數補貼全數捐出,由福利機構或慈善團體做專項的抗疫紓困計劃,比如將補貼用於失業補助金等,可能更符合政府政策的目標。如果兩大超市還願意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則應該將他們收到的不合理的公帑補貼都捐出來,回饋給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