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必將落地生根 以身試法難逃法律制裁

「港區國安法」6月30日晚正式在本港實施,7月1日香港回歸23周年紀念日,首次沒有批准遊行,但仍有一部分人走上街頭搞事,少數人更加有意挑釁,揮動「港獨」旗幟和美、英國旗,高喊「港獨」口號,測試特區政府和中央政府的執法決心。「港區國安法」防範、制止和懲處四類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打擊極少數犯罪分子,法例一推出,已經產生了震懾作用,隨着本地及中央派駐的執法機構的建立,法律必將得到嚴正執行,落地生根,如果仍有人心存僥倖,進行試探或挑釁,最終必將受到法律無情地制裁。

「港區國安法」未正式在香港公布實施,李柱銘、陳方安生等反中亂港的頭目,已經急忙與「港獨」、黑暴和攬炒派切割或「金盆洗手」;香港眾志、學生動源、香港民族陣線等最少有七個主張「港獨」的組織宣布解散或結束香港的組織;還有一批「港獨」、黑暴成員急忙出逃。這反映出這部法律具有較強的震懾力,能有效地防範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

此外,美國傳媒報道,特朗普本月初凍結了美國國際媒體署的一批涉200萬美元、約1600多萬港元的資金,其中部分資金用作支援香港的動亂。有分析指出,美國此舉顯示,他們可能已經在「港區國安法」出台之前,放棄了香港,香港那些充當美國工具的人物,可能早已聞到糗味,擔心成為美國的棄子,因而早早作鳥獸散。

今年的7月1日,是香港回歸後首次出現沒有批准合法遊行的回歸紀念日,本來全港市民可以度過一個平靜的紀念日,但令人遺憾的是,在少數反對派人士的鼓動之下,仍然有一部分人上街搞事,有些人還刻意展示各種「港獨」口號和標語,上街阻路,焚燒雜物,打砸商店,襲擊警察,有意地作出挑釁,更加在試探新出台的「港區國安法」的威力。警方在行動中,一共拘捕了370人,其中有6男4女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涉嫌襲警的惡徒,亦已在逃亡時被拘捕。

可能有部分人看着電視或網絡直播,或在現場旁觀,感覺到警方的執法仍與去年在反修例動亂中的手法相似,所差別的只是多了一幅紫色的「國安法」警告旗,如果有人因此而認為政府和警方仍然會像去年反修例動亂時那樣軟弱,仍然存有僥倖之心,想要以身試法的話,那就大錯特錯了。兩者之間有何不同,只要看看李柱銘、陳方安生的表現就可知一二,可悲的是仍有一部分受人誤導,成為新法的祭品。

「港區國安法」不僅能震懾、防範和打擊危害國家的犯罪,同時也已明確規定的執法和司法方面的細節。這是一部同時兼具實體法、程序法和組織法的綜合性法律,這表示中央在制定這部法律時,已經充分評估了香港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況,包括在執法方面可能存在的問題。因而,法律不僅有四類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條文和罰則,還明確規定了香港特區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相關機構及其職責,以及案件管轄、法律適用和程序。這部法律公布實施之後,中央及香港本地的執法機關也將依法建立,相關案件的司法序程也將逐步展開。

「港區國安法」公布實施後的首日,警方已經拘捕了10名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人士,相信執法部門日後仍會針對7月1日社會行動的幕後人物,展開調查,執行法律。而涉案人士亦將在不久的將來受到法庭的審訊,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

法律既出,中央及香港特區政府就必然會有維護法律尊嚴,嚴正執法的決心。古語說得好,不是不報,時候未到,守法是每一位香港居民的義務,莫視法律,或公然挑釁「港區國安法」,那只有受到法律無情制裁的唯一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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