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決定全面接納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土供組)的報告,包括局部收回位於該球場東面、佔地32公頃的「舊場」部分,全數用作興建公營房屋,但保留餘下140公頃用地。政府這次改變初衷,放棄保留粉嶺高爾夫球場,改為接納土供組收回小部分保留大部分的建議,卻又未能提出堅實而充分的理據,這種和稀泥式做法,真的可以換取到政府想要和緩的社會局面嗎?還是會令政府的管治威信受到削弱?
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去年底向政府提交的報告,建議局部收回粉嶺高球場用地,其餘的建議還包括發展棕地、利用私人新界農地儲備,在維港以外近岸填海、發展東大嶼都會等選項,共提供逾3,200公頃的土地。
土供組在報告中稱,去年4月至9月間,展開為期5個月的公眾參與活動,以「增闢土地,你我抉擇」為題,提出18個土地供應選項供社會討論及取捨,並梳理及考慮超過29,000份問卷,3,000個隨機抽樣的電話調查訪問,以及近70,000份公眾意見。
毋庸置疑,這份報告從數量上,確實能夠反映出社會上多數人的看法,如果從民意調查的角度去看,這些問卷、電話訪問、公眾意見,以及公眾諮詢活動等,都足以反映出民意取向。
但是,值得提出的是,土地的開發、規劃和使用,本身是一項十分專業的事務,應由專業人士提出專業的意見,再由政治家總領全局,平衡各種需要,各方利益,才能作出正確的決策。土地大辯論或民意調查的方式,根本不適合用於這項事務。否則的話根本不需要政府部門,凡事只需交社會討論一下就完事。
土供組的報告挾民意而出,讓政府陷入被動之境地,無可奈何地要全盤接納。政府成立土供組,提出土地大辯論,恐怕初衷也只是希望能起到宣傳和凝聚民意的作用,誰知假戲被真做,非但未能助政府推動政策,反而令政府受制於其中,有如作繭自縛,這恐怕也是政府始料未及之事。
政府接納土供組的建議,從好的方面看,是服從民意,從善如流,但從壞的方面看,則是未能堅持正確理念,施政沒有主見的表現。政府施政除了要注重民意,也需要能擇善而固執,就是要做正確的事,而不是市民大眾一時喜歡的事。因為政府是集中的全社會的精英和資源,需要以高於普通市民的水平,分析問題,作出決策,而非將這些政府應負的責任交由民意調查。
或許有人期望能以此平息社會上的爭議,從而讓社會出現有利於政府施政的社會局面,讓政府可以推行其他的土地政策,然而這也許只是一廂情願的天真想法。收回高爾夫球場建公屋議題的提出,從一開始就不是單純的土地和房屋的問題,而是想要借收回高球場,挑撥政府與商界的矛盾,挑撥商界與基層市民的矛盾,政府夾在其間,難免順得哥情失嫂意,陷入兩難境地。
開初,政府提出的意見是認為高爾夫球場有保留的價值,解決土地供應主要依靠填海造地和發展棕地,而經過土供組的「民意」攻勢,政府似乎已無力完全阻止收回高球場的要求,因而選擇了收回小部分高球場用地,保留大部分的選項。但這樣做,結果可能會令矛盾進一步激化,一方面要求收回球場的,見只要向政府施壓,就可令政府轉軚,會想方設法,進一步鼓動民意,施加壓力;另一方面,反對收回球場的,也會更強烈地提出意見,政府屆時又當如何?
接下來的發展,可能會令政府在土地供應的問題上更加寸步難行,可能有人會問,既然政府可以改變初衷,收回部分高球場用地,那為何不可以收回其餘的部分?即然可以收回高球場用地,為何還需要填海造地?收回小部分的高球場用地,打亂了政府原來所堅持的支持填海造地作為解決土地供應問題的主要方案的理據,同時還激怒了原本支持政府的商界,可能得不償失。
而對政府來說,最要命的打擊並不是高球場存廢的問題,也不是土地供應如何解決的問題,而是政府因未能擇善固執,未能堅持理念,而削弱政府的管治威信,這將令市民對政府的信任和信心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