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準備不足惹疑惑 重大民生政策須有周詳考慮

垃圾徵費政策即將於4月1日實施,這項政策討論已久,籌備亦久,但臨到落實之前,卻又引發出許多爭議。市民對這項政策措施,討論不足,認識更不足,而更關鍵的問題,還是政府當局對推進落實這項政策的細節,考慮不夠細緻周詳,以致於臨到政策正式落實之前,出現許多未決的具體問題,而政府當局對這些問題的解答,竟又出現前後言行不一,自相矛盾的情況,反映出政府也未完全準備好。正如特首所說,垃圾徵費是重大民生政策,假如政府當局自己也未準備好,又怎能期望這項政策順利推行?

連日來,社會上圍繞垃圾徵費的細節,提出多項很具體的疑問。比如,社會機構和企業是否可以向基層和弱勢社群派發指定綠色垃圾袋?大廈物業管理公司能否為住戶「包底」?街邊消費的少量垃圾是否也需包入指定垃圾袋?養老院等社福機構可否獲得徵費豁免?等等。

這些問題的提出,反映社會整體對垃圾徵費政策的了解和認知並不足夠。這項政策的討論歷時已久,2021年8月26日在立法會通過之後,原訂去年底正式實施,但考慮到前線運作人手不足,為避免混亂,押後至4月1日才正式實施。政府自去年8月起,已在電視及電台播放逾4000次宣傳短片或聲帶,亦與物管公司和業主組織舉行52場網上簡介會。不過,目前社會對這項政策提出的種種具體問題證明,政府的社會宣傳很不到位,市民對政策的認知非常不足,如果到4月1日政策落實之時,情況仍然未得到根本地改善,恐怕會引起混亂。

而政府當局對社會提出的各種具體的疑問作出的回應和解釋,則更令人感到疑惑。政府的解釋或者語焉不詳,含糊而不具體,或者前言不對後語,自相矛盾。政府當局的表現,可以用一句話來總結,就是越解越不通,越說越亂。政府的解釋,不僅未能令社會釋疑,反而產生更大的疑問。

比如,對於可否免費向基層和弱勢群體派指定垃圾袋之問,政府當局的一時說,派發垃圾袋有違「用者自付」原則,不鼓勵,一時又說派發垃圾袋不違法,那麼到底是可以派還是不可以派?又如,物業管理公司能否為住戶「包底」之問,政府當局的竟以不是「包底」而是「執手尾」,作為回應,那到底是可以做,還是不可以做?「包底」與「執手尾」又有甚麼分別?這樣的回應只能令社會更加充滿疑問,不知道應該如何配合政府落實好這項政策。

這些事實反映出,政府當局並未完全準備好。垃圾徵費涉及全港每個家庭、每日的生活,正如特首所說,這是一項「重大民生」政策,推動落實這項政策之前,必須要做好充足的準備,既要確定大原則,看清大方向,更須從細節入手,明確落實執行時的各個細節問題,顧及可能出現的不同現實情況,只有做到這一點,才能讓政策穩妥地推進落實。

政府和社會都對新上任的區議員和社區關愛隊充滿期待,期望區議員能做好橋樑角色,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傳」的職能,但是,要做好這項職責,必須政府對政策有清晰一致的解讀,否則,區議員和關愛隊落區向居民解說政策時,應該用政府當局的哪一種說法作為準則向市民解說?如果政府當局也解釋不通,含糊不清,又如何期望區議員能口徑一致,把問題解釋清楚?

如果政府當局自己未準備好,但又為了滿足4月1日如期落實的預定計劃,倉促上馬,粗糙地落實政策,可以預見,將會為社會帶來巨大的混亂,屆時政府又須手忙腳亂地「執手尾」,對政府的管治不利,亦會影響政府在市民心目中的形象,造成的影響將深遠而巨大。

垃圾徵費政策的目標和方向是正確的,符合時代發展的要求和社會整體期望,是一項好的政策,政府當局必須要考慮好落實政策的細節,做好充足的準備,否則只會把好政策做壞,對此,政府當局必須要有充分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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