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昨日(27日)以40票贊成、2票反對,三讀通過《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這標誌着人大311決定,有關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本地立法工作已經全面完成,香港的撥亂反正取得重大進展。這次修訂選舉制度也是香港特色民主政治發展的一個重要里程碑,開啟了既尊重「一國」又保障「兩制」,既重視民主又重視治理水平的新的民主政制模式,這是香港「一國兩制」發展的新台階,是香港重新發展的新起點。
2019年的黑暴動亂之後,中央出手撥亂反正,人大在去年制定了《港區國安法》之後,今年3月又作出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311決定,打出「組合拳」,以「利劍」和「堅盾」,結束了香港在國家安全上不設防的狀態,修訂了選舉制度,堵塞了反中亂港勢力透過選舉進入特區管治架構的制度漏洞。
在全國人大常委會3月30日完成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的修訂之後,香港特區有只用了2個月的時間完成了本地法律的修訂。涉及8項主體法例及24項附屬法例,共涉及369項修正案。除了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之外,出席議員僅「熱血公民」鄭松泰和醫學界議員陳沛然投反對票,其餘40名建制派議員全部投贊成票,高票通過條例草案。這是回歸24年以來,特區政府和立法會少有的高效率。
接下來,特區政府將依法舉辦選委會選舉、立法會選舉,以及行政長官選舉,揭開新選舉制度之下的新的政治秩序,香港的政治也將在這一新的起點上重新啟步,進入實踐「一國兩制」的新階段。
對於這次完善選舉制度,一些外國政客及香港本地的反對派批評說是民主倒退,這種說法是錯誤的,並且具有誤導性,有必要加以批判和糾正。檢視香港的民主政制發展是進步了,還是退步了,必須從香港民主政制發展的歷程去做比較。香港在英國殖民統治時期完全沒有民主政制,在英殖民者撤離香港前夕,才急速把代議制引入香港。但英國殖民者並不是真心要在香港發展民主,而是作為撤出殖民地前制衡中國的策略。
真正推動落實香港民主政制發展的是中國中央政策,1990年頒布的香港基本法,明確寫明香港回歸後依照基本法規定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香港在1997年7月1日回歸祖國後,真正實現了當家做主人的真實的民主。基本法並且寫明,依照香港實際情況,循序漸進的原則,最終達至行政長官和全體立法會議員以普選產生的目標。
回歸以後,香港持續地推動民主政制發展,不過,在這個過程中卻出現了對基本法理解,以致對民主政制理解的重大偏差,導致香港的民主發展走了灣路。在推動民主發展的過程,不僅未能為社會帶來更優質的發展,讓市民有更穩定的生活,更好地行使自己的民主政治權力,反而令香港社會隔幾年就亂一次,讓香港特區的管治瀕於癱瘓。
香港過去在爭取民主的道路上有兩個重大錯誤,其一是偏離了「一國兩制」的方向,其二是過度地強調「一人一票」。偏離了「一國兩制」的方向最終導致了2019年意圖推翻「一國兩制」的顏色革命,過度地強調「一人一票」則只能走向民粹和混亂,無法發展出優質的民主。
這次完善選舉制度抓住了這兩點,一是強調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確保不偏離「一國兩制」軌道,二是強調良政善治,不僅要發展民主,同時也要提高管治水平。這是對香港回歸以來在民主政制發展方面的一次重要的撥亂反正,糾正了過去的錯誤,香港才有可能發展出符合香港憲制地位,符合香港社會實際情況,具有香港特色的優質民主,因此,這次改制絕不是民主的倒退,反而是香港民主政制發展的新台階,新起點,沿着這條正確的道路,香港的民主才有可能得到健康的發展。
提出民主倒退論的外國政客和香港反對派,過去多年來,一直以民主為口號,卻在做阻礙中國發展,損害中國國家利益,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的事情,這些所做所為,實質上也是在損害香港利益,損害每一位香港市民的利益,阻礙香港發展。在《國安法》和完善選舉制度的「利劍」和「堅盾」的守護之下,香港有了強有力的保護,也必須堅守好這道防線,才能真正發展出香港特色的優質民主。香港完成完善選舉制度的本地立法,正是走上優質民主發展道路的新起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