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獨」組織「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7月因涉嫌違反「 港區國安法」被捕,本月(10月) 27日疑往美國駐港領事館尋求庇護途中被捕。除鍾翰林外,「 學生動源」成員何忻諾、陳渭賢也已被捕。 另有4人也於27日前往美領館尋求庇護,但未能入內。 近一段時期,陸續有涉嫌違法的人士企圖透過偷渡外逃, 尋求外國庇護,逃避法律責任。香港是自由社會也是法治社會, 不存在政治逼害的問題,不想受到法律制裁,只能尊重司法, 遵守法律。一些人仍寄望於美國打救,更是不切實際的幻想, 最終只能成為美國的棄子。
鍾翰林今日(29日)上午被押送西九龍法院提堂, 被控分裂國家及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及洗黑錢等罪名。 因需時檢驗鍾的手提電話及電腦,亦須調查網上平台發布的信息, 而且案件牽涉另外3至4名疑犯, 亦因牽涉洗黑錢須調查銀行月結單等, 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7日下午再訊,並拒絕鍾翰林的保釋申請, 還柙候訊。
鍾翰林案的其中一個關注點是, 他是在前往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途中被警方國安處人員拘捕, 除了鍾翰林之外,還有數人也企圖逃往美領館尋求政治庇護。 較早前亦有一批在香港涉嫌觸犯嚴重罪行的人士, 逃往外國或台灣地區,其中有李宇軒等12人,因偷越邊境罪, 正在深圳接受調查審訊。
須指出的是,香港是法治社會,也是自由社會, 基本法明文保障市民的言論自由,以及結社、集會、遊行、 示威的自由,亦寫明香港居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不受任意或非法逮捕、拘留、監禁。香港並不存在政治迫害的問題, 沒有人會因為政治信仰,或持有不同政見而受到拘捕。
近期企圖逃往外國及台灣地區,或逃往駐港外國使領館尋求「 政治庇護」的人,其實都是在香港犯下了嚴重的罪行, 意圖逃避法律責任的逃犯。
香港是個法治社會, 尊重法律和遵守法律是香港社會珍視的核心價值觀, 也是香港過去創造了多項經濟和社會發展奇蹟, 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未來的香港仍須堅守這一價值觀。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法必依,違法必究, 這是法治社會最基本的原則,因此,不論是甚麼人, 也不論他們持有哪種政見,出於何種目的,追求怎樣的理想, 只要是違反了法律,就必然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但近年來,香港社會存在一股歪風邪氣, 諸如戴耀廷等一些法律學者,公然鼓吹「違法達義」, 破壞香港珍視的核心價值, 又美化各種出於政治目的的違法犯罪行為,更加製造了一些假象, 讓一部分人以為可以透過出逃,往外國尋求所謂的「政治庇護」等, 逃避法律責任。
透過鍾翰林案, 以及正在深圳受內地司法部門偵查審訊的12名逃犯的事例, 香港市民應該清楚地看清事實, 不受極少數別有用心的人的煽動和影響。 香港社會更須重新建構香港社會尊重法律的核心價值, 維護法治社會。
香港社會可能仍有一部分,以為可以得到美國、 西方國家或台灣的庇護,可以在香港恣意妄為, 即使做了一些嚴重的違法行為,也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 這部分人應該清醒地看到事實,美國和一些西方國家, 從來都只從自己國家的利益出發,根本不會顧及香港人的利益訴求, 一旦在香港違反了法律,就失去了被他們利用的價值,只能被視為「 棄子」,所謂尋求「政治庇護」,只是少數人一廂情願的幻想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