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延任有利傳統反對派 須洗心革面遵守國安法

人大常委會通過第六屆立法會議員延任不少於一年,社會關注反對派議員會否留任的問題。反對派內部雖然出現不接受延任,或提出「總辭」的呼聲,但口中雖這麼說,身體最誠實,外界估計反對派不會輕易放棄立法會議席和豐厚的薪津,目前所欠缺的,只是能自圓其說的理由罷了。人大常委雖允許全體議員延任一年,但國安法生效後,議會也將發生變化,反對派如果真的接受延任,確實有必要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對於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反對派尚未達成共識。目前已有熱血公民鄭松泰表態傾向延任,工黨張超雄表示,待政府將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刊憲後,反對派會再商討。民主黨林卓廷表示,要繼續聆聽市民的意見,倘反對派決定撤出議會,需回答市民如何延續議會戰線的抗爭。公民黨主席梁家傑就表明,傾向反對派「一齊上車」,守住每個關口。邵家臻則表示,聽聞部分議員有意辭任,但人數不多,「一隻手數得完」。

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並未如外界預料那樣,禁止被DQ的現任議員延任,這種寬鬆的姿態,令反對派中的部分人士措手不及,而反應最大的應該是在非法「初選」中獲利的所謂「抗爭派」。「抗爭派」挾修例風波的餘威,利用非法「初選」,成功地將傳統反對派排擠出反對派陣營的核心位置,少部分表現溫和的傳統反對派,如民主黨的黃碧雲等人,甚至失去獲得反對派支持繼續參選連任的機會。「抗爭派」原欲借「初選」之勢,奪下立法會議席,佔據反對派陣營的領導地位。

人大常委會的決定顯然打亂了「抗爭派」的如意算盤,第六屆立法會延任一年,傳統反對派繼續在議會內外佔據主導地位,而「抗爭派」則失去政治舞台,無用武之地,難以有所發揮,一年之後社會將如何發展,難以預料,「抗爭派」很大機會因此失去搶佔立法會議席的機會,因而必然要反對接受延任一年的決定。

相反,傳統反對派則因為延任一年的決定,讓他們可以繼續利用立法會的平台,繼續保持原有的政治實力,假如一年後的社會發展,朝向有利他們的方向變化,他們甚至有機會改變受到「抗爭派」擠壓的現況,重振士氣,再領風騷。而且,立法會為議員提供的薪金和各項津沾,對任何一位議員,以及他們所屬的政黨、政團和組織來說,都是不可忽略的重要資源,這也是一些政黨政團千方百計要保留住立法會議席的重要原因之一。由於這些理由,傳統反對派的現任議員,絕大多數都不會輕易地放棄延任一年的機會。

「抗爭派」主張「總辭」,傳統反對派口中不說,但明顯傾向於接受延任一年的決定,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令反對派陣營內部出現火花。反對派陣營內部的政治鬥爭,從來都比外界想像得更為激烈,爭席位,搶資源,從來都是政治鬥爭背後最真實的面孔,誰也不會比誰更高尚。

傳統反對派即使最終成功「爭取」延任一年,也不要把事情想得太簡單,國安法生效之後,議會的運作也不可能完全與過去一樣。國安法第六條明確規定,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任何機構、組織和個人都應當遵守國安法,不得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第三十五條規定,任何人經法院判決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即喪失作為候選人參加立法會、區議會選舉或出任任何公職的資格;立法會議員即時喪失職務,並喪失參選或出任立法會議員的資格。

第六屆的立法會議員中,曾有多位前往外國,要求外國制裁香港,亦有人暗中支持「港獨」、黑暴行動,還有人惡意破壞立法會秩序,意圖癱瘓整個特區政府的施政等等,延任一年期間,如果反對派議員仍然繼續這些行為,甚至變本加厲,在議會內延續黑暴的「攬炒」策略,很可能會受到法律的制裁,不僅有可能會即時失去議席,更加要面臨永久喪失參選和出任立法會議員資格的可能。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估計反對派議員應該會接受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不會發起總辭或杯葛,之所以未即時表態,是因為擔心被外界批評,以及「抗爭派」指責,並勸籲他們獲延任後,重新做人,不要再做以前的行為。這確實是肺腑之言,反對派議員們真的要三思而行,洗心革面,盡好議員之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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