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漠視國安法申辦活動 政府應嚴令禁止護法律尊嚴

支聯會昨早(20日)就六四遊行申請不反對通知書與警方商討,未有結果。支聯會稱,警方會上問及支聯會「五大綱領」的意思,往年警方並沒有這一安排。《港區國安法》去年6月底生效之後,禁止香港的任何機構、組織和個人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支聯會旨在推翻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的行為和活動也在禁止之列,特區政府應明確指出其違法的性質,明令禁止支聯會繼續舉辦六四遊行和集會活動,以維護《國安法》的尊嚴。

支聯會每年6月4日前後,都會舉辦多場社會活動,包括遊行、集會等。在《港區國安法》生效之後,已有多位學者及社會人士提出,支聯會「結束一黨專政」的綱領違反《國安法》,但支聯會並沒有自我約束,停止籌辦相關活動,仍然繼續向政府康文署、警方提出申請,要求政府允許他們繼續舉辦相關活動。

政府當局去年以防疫為由,沒有批准支聯會舉辦相關活動,但支聯會仍然公然違法,硬闖維園,舉辦了非法的集會活動,結果有20多人被起訴,其中黃之鋒等人日前已被判刑4至14個月不等。

今年的疫情迄未完全受控,疫情下的限聚令依然生效,支聯會仍繼續申辦遊行和集會活動,但聲稱會遵守限聚令的相關規定,會要求參與者4人一組,並保持距離等。希望政府當局准許他們合法地舉辦相關遊行和集會活動。

從防疫的角度看,今年疫情雖然稍有緩和,但還遠未達至受控,境外仍有多個國家和地區,疫情仍然十分嚴重,香港外防輸入的壓力仍然艱巨。香港本地的疫情雖然有所緩和,但現階段尚無條件放寬防疫措施,否則稍有不慎,就可能前功盡廢,令疫情再次出現反覆。因此,今年與去年一樣,並不適宜舉辦大型的群眾聚會活動。支聯會雖然表明將滿足防疫的相關措施,但人群聚集,難以控制,難保萬無一失,現階段不適宜舉辦這類人群聚集的活動。

去年支聯會的六四相關活動在《國安法》生效之前舉辦,政府及警方不批准支聯會舉辦遊行和集會,主要依據是防疫的條例和措施。今年的情況則大有不同,除了須考慮防疫措施之外,更重要的是必須考慮《國安法》的相關規定。

但支聯會近一段時期以來的言行,有意地只強調要讓自己舉辦的遊行、集會符合防疫措施和相關法律,卻絕口不提《國安法》,更一再透過社會輿論,逼政府和警方同意他們在遵循防疫措施之下,「合法」地舉辦相關活動。這種有意地漠視《國安法》的做法,就是要挑戰《國安法》的權威,削弱《國安法》的效力,這其實就是對《國安法》的抵抗,如果得逞,將後患無窮。

從警方與支聯會的會面中可見,警方不僅關注支聯會舉辦的活動是否符合防疫措施和法律,同樣也關注支聯會「五大綱領」的含意,有留意支聯會「五大綱領」之下的遊行和集會是否符合《國安法》的問題。

我們認為,《國安法》生效之後,特區政府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必須依法明示不允許任何機構、組織和個人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若有人公然違法,必然要由執法部門依法嚴肅查辦,若涉及犯罪行為,則由司法部門依法審判和處罰。

俗話說,千里之堤,毀於蟻穴。對於支聯會無視《國安法》,繼續舉辦旨在推翻國家社會主義制度的活動,特區政府不能掉以輕心,應嚴格依法辦事,有法必依,違法必糾,維護國安法的尊嚴,履行好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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