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宣布3項對台軍售案,總額超過18億美元﹙約140億港元﹚。在台北,軍售案對台灣防衛能力提升及維護區域和平與穩定的能力極有幫助,台灣的外交部表示歡迎,並感謝美國政府以具體行動,履行《台灣關係法》及「對台六項保證」。
經過傳媒多日報道後,台外交部終表示已接到美國政府通知,獲批購買武器。這是美國特朗普政府第8次、今年第3次批准對台軍售案,金額達18億1,130萬美元。美國尚有不到兩週時間便會舉行總統選舉,特朗普政府則選在第2場總統大選辯論前批出軍售案。
美國國防部國防安全合作局﹙DSCA﹚的資訊顯示,美國這次出售軍備分為3大項,第一項為11套「海馬斯」高機動性多管火箭系統(HIMARS),內含64枚射程可達300公里的陸軍戰術飛彈系統(Army Tactical Missile Systems),4億3610萬美元。
第二項為「增程型距外陸攻飛彈」AGM-84H(SLAM-ER),售價10億800萬美元;第三項為6套供F-16戰機使用的MS-110多頻譜偵照莢艙,售價3億6720萬美元。台國防部長嚴德發表示,台灣不跟中共軍備競賽,是完全依防衛構想與需求建置軍備案,這些品項須經立法院預算審核,才會簽發價書,進行後續軍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