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行政院通過修法 兩岸政治協議需立院把關加公投

台灣行政院昨日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未來將有高標準檢視兩岸政治協議成型過程,包括立法院協商、立法院聽證後同意、全國性公投。該法案將送立法院審議。台灣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今年初大陸發布「習五條」,提出「一國兩制台灣方案」,必須為維護「國人」自由民主人權的生活方式,建立更堅實的民主防護網。

台灣行政院昨日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
台灣行政院昨日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

據台媒中央社報道,草案規定,兩岸間涉及政治議題的協議,須由行政院向立法院提出協議締結計劃,及憲政或重大政治衝擊影響評估報告,締結計劃經全體立委3/4出席、出席立委3/4同意後,才能開啟協商。

草案也規定,行政院完成協商後,應經行政院會決議報請總統核定,總統核定後15日內送立法院審議;立法院會經全體立委3/4出席、出席立委3/4同意後,再由中選會辦理全國性公民投票,有效同意票超過投票權人總額之半數者,協議草案才可通過。

台灣行政院長蘇貞昌當天表示,今年初大陸發布「習五條」,提出「一國兩制台灣方案」及「民主協商」,具體化統一台灣進程。面對大陸近年不斷對台政軍施壓、統戰分化、經濟利誘,嚴重威脅台灣「國家」安全與發展,政府有責捍衞「國家」主權,必須為維護國人自由民主人權的生活方式,建立更堅實的民主防護網,這也是台灣人民一致的要求。

蘇貞昌指,希望以修憲門檻的立法院雙審議,再加上公投程序,來落實談判公開透明、立法院監督及人民參與。同時也明定,主權國家地位與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毀棄或變更,不得作為政治議題談判及協議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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