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法院昨日裁定,如用戶可證明透過Google網上搜尋資料並不準確,該美國科企要刪除相關結果。
位於盧森堡的法院裁定,當請求刪除引用資料人士可以證明資料並不準確,搜尋引擎營運者須刪除相關資料,多名法官又提及,為了避免帶來過度負擔,用戶不需提交針對網絡發布者司法判決證據,只要向互聯網公司提供他們可合理地獲取的證據即可。
相關裁決源於兩名投資集團行政人員不滿網上搜尋結果,包括其名字錯誤地連結到一些批評集團投資模型文章。他們要求Google刪除有關搜尋資料與縮圖,被Google以不知道資料是否真確為由拒絕。德國法院之後尋求歐盟法院,就被遺忘權、言論及資訊自由權之間平衡給予建議。
Google事後回應,相關網址連結及縮圖已不能再在網絡搜尋及圖片搜尋結果出現,強調內容早已下架。